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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协资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35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12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政协资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35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尊敬的罗文、欧阳曦、蒋波、周刚委员:

收到你们提出政协资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35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安排部署有关办理事宜。现答复如下。

一、机械监管情况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尾气是重要的大气污染源,是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监管,是控制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2021年我局建立了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化监管平台。平台运行两年以来,全市共通过微信小程序备案机械2118台,占备案总数的99.7%;共注册259个机械使用场地,场内登记机械455台。

二、建议采纳情况

你们反映我市环保标志运用不规范监管执法存在盲区,环保考核问效不到位等问题,在我市均客观存在。为加强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我局拟结合你们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协助指导”。按照《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协助做好本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为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市环委办督促住建、城管部门做好施工场地工程机械协助监管工作,经信部门做好工业企业场内机械协助监管工作,市、区两级住建、城管、经信部门将工业企业场内机械环保标志码、进出场登记情况作为日常检查内容,指导企业依法开展机械管理,建立健全检查发现问题交办机制,发现涉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查处。

(二)关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执法监督”。我局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强化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双随机检查和监督抽测,检查情况及时纳入台账记录,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要求各县(区)进一步简化常见违法行为的处理流程,对违反备案和登记类违法行为的施工建设或者工业企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于住建、经信等行业主管部门移交违法线索要建立台账,定期调度整改情况,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监管。

(三)关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考核问效”。为做好2023年度的移动机械监管考核,我局拟于2023年第三季度与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经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性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纳入量化评比,对于工作推进缓慢、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的县(区)扣除考核分。督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台账督促各县(区)依法整改,对于交办违法线索未依法处理的县(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欢迎您追踪督办提案办理过程,就生态环境保护其他各项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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