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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资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30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发改函〔2023〕27号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政协资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资阳市委、李惠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快资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011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资阳发展的关心,您所提建议符合实际,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也是市、县(区)正在推进和下步实施的工作重点。我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资阳市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政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遵循“三公”原则,建设投资对个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开放。由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属于竞争性领域,因此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以社会资本为主,近年来已有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成都互生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等社会资本进入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私人充电桩领域,目前私人购买电动汽车,各电动汽车生产商基本都会赠送该品牌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因此全市各主要新能源汽车品牌充电桩都有。

据市车管所统计,截至2023年5月,全市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4478辆(含纯电动、插电式),较去年同期增加1730辆,增幅达到63%。其中,公交客运车219辆、占比5%,出租车(包括网约车)62辆、占比1.4%,私家车4058辆、占比90.6%,单位用车(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80辆、占比1.8%,环卫、物流、城建渣土等其他车辆59辆、占比1.2%。

据各县(区)、企业汇总,截至2023年5月,全市累计已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3466个,报装容量83006 kVA,个数较去年同期增加2391个,增幅达到222.4%。其中,公用充电桩530个、报装容量53057 kVA,专用充电桩108个、报装容量6950 kVA,私人充电桩2828个、报装容量23000 kVA。从车桩比看,公共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比例约为1:4,高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规定的“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

二、关于“为充电桩安装企业提供政策优惠,打消企业顾虑”建议的办理情况

2022年以来,我委会同市财政局,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1678万元用于全市充电桩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奖励,下一步也将持续做好争资工作。

三、关于“引导物业部门对自用桩的建设予以支持”建议的办理情况

    今年4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资阳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实施细则(草拟稿)》,目前正在修改完善,拟于今年印发实施。文件中进一步强调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建比例,大力推进既有小区充电设施改造,明确物业管理机构要积极配合充电设施建设,相关主管部门将既有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纳入各类住宅项目或物业服务机构评优评先指标体系,支持充电运营商按照“统建统管”模式开展干线电缆等供电设施改造,推广应用智能有序充电,提供自用桩安装与维护管理一体化服务,采取市场化方式收取服务费用。

四、关于“按照人流密集程度和逗留时长增加充电点位”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市于2022年6月2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资阳市贯彻落实<“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新建停车场原则上不低于20%,须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并设施专属新能源充电停车位。力争到2023年通过改扩建、分批分类建设等方式,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既有停车场设置专属新能源充电车位原则上不低于20%;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新建公共停车场不低于15%,停车位须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并设置为专属新能源充电停车位。推动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停车场设置专属新能源停车位,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新能源充电停车位原则上不低于10%”。

2023年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二十一条明确“鼓励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开放,开放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视作对外运营充电基础设施”。

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管理机制,解决充电停车位被占问题”建议的办理情况

目前我市已入驻的特来电、互生新能科技等充电桩运营企业,采用的运营方式主要是与私有停车位拥有者(个人或企业)签订协议,通过租赁、合作等方式先取得了停车位的使用权或经营权,再建桩对外经营,并明确了专人进行管理,因此这类停车位均属于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也没有出现非电动车占用电动车充电专用车位等情况。目前,我市较为突出的油车站位情况出现在资阳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停车位,原因在于该公司主要采用的方式是在市城投停车管理公司所经营和管理的停车位(大多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旁建桩的方式进行经营。根据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市城建集团公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的解释,由于此类停车位属于市政公共停车位,所有权及使用上与私有停车位不同。一是市政公共停车位属于全民所有,市城投停车管理公司只是取得了市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和管理权,并没有取得车位所有权,也无权再次对外转让经营权和管理权。二是市政公共停车位大多为道路临时停车位,并不能长期对外租赁,同时由于规划等问题,该类停车位随时可能会被撤销。三是市政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不能对电动汽车或燃油车进行区别对待。因此,资阳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没有取得这些已建桩的市政公共停车位的经营权、管理权或长期租赁使用的权力,该类车位不能作为电动车充电专用车位使用,所以出现了部分资阳明瑞公司已建桩的停车位有非电动车使用或没有公示联系人及电话等情况。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省政策,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管理,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在公共停车场和永久性停车场建设充电桩,并督促公用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承担公用充电桩运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加强对充电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处理用户的咨询和投诉;督促停车场(库)管理单位支持充电设施高效使用,优化现场组织管理,确保充电车位优先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最后,再次向您表示真诚感谢!恳请继续关注和支持资阳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及经济社会发展!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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