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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资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2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30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发改函〔2023〕28号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政协资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20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资阳总支、王宇璐委员:

您提出《关于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充电难的建议》(第0020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资阳发展的关心,您所提建议符合实际,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也是市、县(区)正在推进和下步实施的工作重点。我委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资阳市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政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遵循“三公”原则,建设投资对个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开放。由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属于竞争性领域,因此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以社会资本为主,近年来已有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成都互生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等社会资本进入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私人充电桩领域,目前私人购买电动汽车,各电动汽车生产商基本都会赠送该品牌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因此全市各主要新能源汽车品牌充电桩都有。

据市车管所统计,截至2023年5月,全市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4478辆(含纯电动、插电式),较去年同期增加1730辆,增幅达到63%。其中,公交客运车219辆、占比5%,出租车(包括网约车)62辆、占比1.4%,私家车4058辆、占比90.6%,单位用车(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80辆、占比1.8%,环卫、物流、城建渣土等其他车辆59辆、占比1.2%。

据各县(区)、企业汇总,截至2023年5月,全市累计已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3466个,报装容量83006 kVA,个数较去年同期增加2391个,增幅达到222.4%。其中,公用充电桩530个、报装容量53057 kVA,专用充电桩108个、报装容量6950 kVA,私人充电桩2828个、报装容量23000 kVA。从车桩比看,公共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比例约为1:4,高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规定的“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

二、关于“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建议的办理情况

2022年12月30日,我委印发了《资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规划》包括规划背景、现状分析、规划总则、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需求预测及发展目标、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投资规模和效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重点任务、保障措施9个方面共31项内容。按照“适度超前、统筹布局、市场运作”的原则,规划到2025年,力争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成7655个,包括自用(专用)充电桩6655个,公共充电桩1000个,以满足全市约1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三、关于“对新建的住宅小区或社会停车场,要求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对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或商业服务设施,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逐步改建或加装充电设施,解决私人充电设备安装难的问题”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市于2022年6月2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资阳市贯彻落实<“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从搭建城际快速充换电设施网络、推进城区公共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推进居住区域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3个方面明确了建设要求,其中推进城区公共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部分明确“优化完善资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新建停车场原则上不低于20%,须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并设置专属新能源充电停车位。力争到2025年通过改扩建、分批分类建设等方式,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既有停车场设置专属新能源充电停车位原则上不低于 20%;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新建公共停车场不低于15%;停车位须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并设置为专属新能源充电停车位。推动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停车场设置专属新能源充电停车位,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新能源充电停车位原则上不低于10%

今年4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资阳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实施细则(草拟稿)》,目前正在修改完善,拟于今年印发实施。文件中进一步强调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建比例,大力推进既有小区充电设施改造,明确物业管理机构要积极配合充电设施建设,相关主管部门将既有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情况纳入各类住宅项目或物业服务机构评优评先指标体系,支持充电运营商按照“统建统管”模式开展干线电缆等供电设施改造,推广应用智能有序充电,提供自用桩安装与维护管理一体化服务,采取市场化方式收取服务费用。

四、关于“并对已建或在建的场所适当给予财政补贴,提高充电桩建设的积极性”建议的办理情况

2022年以来,我委会同市财政局,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1678万元用于全市充电桩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奖励,下一步也将持续做好争资工作。

五、关于“整合充电桩大数据信息”建议的办理情况

2023年3月24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对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作出了规定,其中对于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维护方面规定,“建立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接受属地明确的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充电站需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设备、值守人员或巡检人员及后台监控系统。对充电基础设施及运营服务网络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升级改造及配套服务。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不定期开展充(换)电设施安全隐患检查,并保留安全检查记录,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故障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目前,省上已开发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及“川逸充”APP,可以实时监测充电桩运营情况,同时给车主提供充电桩的工作状态及导航服务等,通知要求所有对外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建成后,必须接入省级监管平台,同时也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对“川逸充”APP进行宣传推广,增加知晓度。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省政策,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管理,切实加快、加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问题,加快推动资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向您表示真诚感谢!恳请继续关注和支持资阳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及经济社会发展!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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