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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301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29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人社函〔2023〕98号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3016号建议答复的函

 

夏朝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建议》(第503016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根据您的建议,我局会同市委编办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详细了解省内外市(州)社保经办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代表提供的情况,我们对省外和省内部分市(州)社保经办机构设置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省外:河南省在2016年完成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的基础上,出台《关于整合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指导意见》,2018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市县两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实行统一经办;黑龙江在2019年深入推进社会保险领域改革,推进社保经办机构整合,建立“三险合一”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全省经办流程、管理模式、信息系统“三统一”。省内:摸底调研8个市州(自贡、攀枝花、德阳、泸州、遂宁、眉山、巴中、内江),情况差异较大,自贡市已于2020年全部整合完毕;攀枝花、德阳、遂宁、眉山除个别县(区)外均已整合;泸州各县(区)分设、整合各占一半;巴中除新设立的恩阳区外,均未整合;内江全部县(区)未整合。

        二、广泛征求县(区)对社保经办机构整合的建议意见

国家和省级部门暂未明确社保经办机构整合具体办法,对于在县域范围内整合社保经办机构,市人社局书面征求县(区)相关建议意见。县(区)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本地整合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可行性和整合思路,并及时反馈了建议意见。三个县(区)反馈的建议意见一致,均建议整合。主要思路包括:一是整合当前分散设置的机保局、社保局、居保局,设立统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统一指导下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二是将现由公共就业经办机构承担的失地农民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划转到整合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含失业保险基金使用),实现社会保险统一经办。

        三、认真梳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有关程序要求

我市各县(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为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其整合事项应按程序报县(区)委编委审核同意后,报市委编委审批。但今年3月,省委编委发布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有关纪律要求,明确要求自2023年3月6日起至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前,除机构改革方案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或党中央、省委及省委编委有明确要求外,暂停办理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有关新增或调整职责、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方面事项。经与市委编办沟通,我局将组织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事项进一步论证调研,并及时与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沟通对接,待条件成熟时,由各县(区)按程序报批。涉及整合后的参照管理事项,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如中省对社保经办机构改革有统一要求,则按要求组织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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