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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资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65号提案相关工作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4-05-13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农〔202466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政协资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0065号提案相关工作办理情况的函

 

朱国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建制调整后闲置村活动阵地管理和利用的建议》(第006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村级建制调整后闲置村活动阵地管理利用问题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您在建议中分析的闲置村活动阵地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非常务实、中肯,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现对您建议中的相关内容作出以下回复。

一、基本情况

“两项”改革后,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对村级公有资产进行清理和盘活利用。经清理核实,全市闲置村级房屋618宗,按照“四个一批”要求盘活利用。截止2021年底盘活618宗,盘活率100%。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出现部分村公有资产再次闲置,农业农村系统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创新方式,坚持采取“四个一批”方式,加强村闲置资产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推动便民服务升级、集体经济增收、农业产业发展、村级治理提效。

二、主要做法

(一)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按照“两改”村级组织建设要求,结合村“两委”换届,加快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组建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村经济合作社)。截止目前,全市所有1117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均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登记赋码,取得了特别法人市场主体地位,为盘活利用村级公有资产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村级集体资产再核实。在前期清产核资基础上,对涉改村的集体公有资产进行了再清理核实。2023720日由中共资阳市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印发了《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通知》(资纪发〔20238号),明确村镇职责,再次开展农村集体产权清查,对相关资产进行权属关系进行再明确,特别是对村级小学的房屋、土地等资产,根据资产形成历史、修建主体及投资来源的不同,进一步明确产权归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农村产权阳光交易。

(三)分类盘活村公有资产。一是公开招租。对村集体所有的闲置村委会办公用房、村小学用房等,通过成都农交所资阳所公开交易平台公开流转交易,采取竞价、直接对外出租等方式获取稳定的租赁收入。2024年,我市已通过成都农交所资阳所盘活利用26处闲置资产,面积117.01亩,交易规模1156.83万元。二是自主经营。利用闲置的原村办公用房、学校、废弃厂房等资产,依托本村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地理区位等优势条件,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作为生产用房,实现盘活利用。三是继续用于公益事业。针对合村后老百姓到新村办公场地路途增加,将原办公用房用作新村活动阵地,定期或不定期办公、召开相关会议、开展党支部活动、为老百姓办事等。

下一步,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您的建议,强化规划引领,从抓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更好地服务老百姓等方面出发,加强闲置村办公阵地的盘活利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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