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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资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61号提案相关工作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4-05-17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农〔202473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政协资阳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0061号提案相关工作办理情况的函

 

霍顺祥、蒋凤、谭昶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防范化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隐形债务风险的建议》(第006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您们在建议中分析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隐性债务问题及提出的建议非常务实、中肯,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现对您们建议中的相关内容作出以下回复。

一、关于锁定债务、遏制增势

20224月,我市制发了《资阳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实施方案》,在锁定债务、遏制债务增长方面,明确:一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坚持量力而行,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和债务规模;二是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投资规模和经营性债务规模加强监控和提示;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举债从事经营性活动应当纳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四是严禁将政府债务转嫁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要防止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转嫁给地方政府;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时,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接受离任审计,将新增债务作为重点审计内容。

20234月,为防范和化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债务风险,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村级债务情况调查并报送相关材料的通知》,启动了村级债务防范与化解行动,全面梳理各县(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情况,分析债务成因,落实防范和化解举措,明确了严控新债、化解旧债、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工作原则,推动债务化解和防范工作有序开展。

二、关于健全制度、加强监管

近年来,我市以县(区)为单位全覆盖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现财务管理全程监管,建立健全村级债务登记、审核、审批、监督管理制度,防范违规举债等违纪违规业务发生。定期开展村社财务审计、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及时发现和整改村级违规举债建设等重点问题。推动村级财务管理、村集体经济经营活动逐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实行资产状况、债权债务公开公示制度,严格管控债务。

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监管,2023年我市相继制发了《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和《资阳市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针对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并联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启动了10个村级审计监督试点,重点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财务收支等内容开展专项审计。

三、关于分类施策、有序化债

20233月以来,全市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按照债务来源、用途和时间(以2012年前、后为时间节点),全覆盖开展债务摸排工作,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组,分区(县)、分类别重点到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开展债务专题调研,实地了解基层债务基本情况、形成原因、基层干部群众想法和建议。聚焦资金、资产、资源等全面开展清产核实,全覆盖开展农村清产核资工作,对村集体与内部成员之间业务往来形成的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理清往来和权债关系,核销相应的应付款项,2023清理核销呆账20余万元。同时,认真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研究出台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19条硬措施,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完善村级债务监测内容,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问题,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回收债权等多种方式,探索形成“土地入股”“代理服务”“代耕代种”“物业出租”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提升化债能力,据统计,2023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4.47亿元,村均40.02万元、增长31.4%,化解债务200余万元。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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