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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406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17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环函〔2024〕5号

 

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4063建议答复的函

 

全陆、代兵、王光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缺水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建议》(第50406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全省203个国考断面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优良断面占比100%,其中,155个断面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占比76.4%。全省142个省考断面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优良断面占比100%,其中,100个断面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占比70.4%。近年来,我市围绕全市17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实现100%的目标,先后开展数轮水质达标攻坚,2022年全市17个国省考核断面首次全面达优良;乐至县小阳化河万安桥水质首次达到良好,4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实现100%。2023年、2024年均印发了水质巩固提升方案,稳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在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生态环境厅提出要着力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治理,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根据《四川省小流域“三水共治”实施方案》(川环办函〔2023〕164号),资阳市以县(区)为单位细化制定小流域“三水共治”示范试点实施方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纳入党政同责目标考核。水环境质量现有考核体系主要是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的形式对县(区)进行考核,市对县的考核细则参照省对市考评细则。总体来看以考核年度水质优良率为主,根据年度工作重点不同,每年的考核指标增加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质类别下降、单月出现劣Ⅴ类水体、县(区)年度水质排名等方面考核的内容。“十四五”以来,2021年、2022年、2023年省下达我市水质优良率目标分别是82.4%、82.4%、100%,完成优良率分别是82.4%、100%、100%,对比“十三五”期末的完成优良率80%,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要求,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巩固提升。

(二)强化流域联防联控联治。资阳市积极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深化跨界水体共治共保。2020年11月,《成德眉资同城化暨成都都市圈生态环保联防联控联治实施方案》印发;2021年8月,《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生态环保规划》出台,为构建生态环保同城化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奠定了基石。流域各市共同签署《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四川省沱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2022年,资阳获得沱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5933万元。2024年1月,资阳市发起并承办以川渝跨界河流琼江、高升河流域环境保护联防联控为主题的川渝跨界河流水环境质量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推进会。会上,重庆市潼南区、铜梁区,四川省资阳市、遂宁市四地政府签订了《琼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协议》。强化河湖长制跨区域联防联控,市县乡与成都、遂宁、内江等毗邻地区均签订了河湖长制联防联控协议,与成德眉遂以跨市的河流为重点,每年开展联合巡河、召开联席会议,商讨跨界河流一河一策修编及健康评价等,真正实现互相监督、同步治理的格局。

(三)积极申报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一是主动向省厅领导汇报我市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业务处室沟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邀请省环科院专家,指导培训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策划包装项目,提升项目入库率。二是持续与农发行资阳分行等金融机构在生态环境投融资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强化项目资金保障。三是邀请专业机构编制《资阳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提升水环境质量,争取省级奖补资金。2023年以来,全市入央库、省库水污染防治项目25个,其中乐至县8个,位列全市第二。2023年,乐至县直接获得中省环保资金2188万元,其中水污染治理资金1418万元;市财政局分配乐至县中省环保资金2118万元,其中水污染治理资金1512万元,较2022年增长376.97%。

(四)严格水资源管理。2019年至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均位于全省优秀行列。一是水资源刚性约束持续强化。完成4个经开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批,全市现有521宗取水许可证均开展水资源论证,2023年全市非农取水在线计量率达72%,近年年用水量5.80亿立方米左右、均未超过控制目标。二是节约用水工作成效逐步呈现。乐至县成功申报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县,再生水利用实现县(区)全覆盖,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在全省率先实现100%,创建400余节水载体。三是强化水资源调度管理。明确各流域套行政区域分配水量,确定了沱江王二溪电站、阳化河水文站等9个断面为流域水量分配控制断面,纳入四川省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系统统一监督管理,达标率均能达到90%以上。

三、建议办理意见

(一)关于“加大环保资金支持”。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6号)和《四川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21〕12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向上争取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发挥资金效益。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水生态环保项目谋划包装工作,加强对乐至县的指导支持,统筹包装一批重点项目,提高项目入库率。二是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按照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考核要求,提高中省环保资金预算执行率。

(二)关于“细化考核指标要求”。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科学制定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一是实事求是下达水质考核目标,结合年度省对市(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和我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实际,下达市对县(区)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二是用好全市排名监测,运用驻市监测站的技术力量,对单月国省控断面水质8项指标进行监测,每月定期发布水环境质量形势通报,印送各市级河长,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各市级河长制联络部门,供工作参考。

(三)关于“健全流域治理联防机制”。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配合,一是依托《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四川省沱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琼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协议》等区域合作协议,进一步强化流域上下游意识、共担流域保护责任,努力实现毗邻地区工作“目标契合、信息互通、衔接流畅、步调协调、互济互补、卓有实效”,显著提升区域协同能力和水平,推动实现流域“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水和谐”景象。二是强化河湖长制跨区域联防联控,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工作平台,加大与成德眉遂河湖长制工作的合作力度,联合开展成德眉遂跨区域河流健康评价,共商将有关问题纳入双方河流河湖长制年度工作清单和一河一策;每年联合开展巡河,及时发现共同的问题,共商解决方案,明确上下游、左右岸管理责任,开展问题处置,不断促进缺水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乐至县水环境质量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追踪督办建议办理过程,就生态环境保护其他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祝工作顺利!生活安康!

 

 

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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