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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财政局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3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5-28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财提函〔20242

 

资阳市财政局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36提案答复的函

 

蔡娟、李莉聪、汪丹、欧阳曦、田芳委员:

您牵头提出《关于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资金管理的建议》(第0136号提案)收悉。经组织清理、督促及协调,现综合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摸清非免疫规划疫苗欠款的具体金额,做好欠款核对工作。相关部门、单位积极与疫苗供应企业协商,制定分期兑现计划。

市财政局与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清理、核实了县(区)财政局、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等欠付非免疫规划疫苗款项情况,并督促各县(区)在持续做好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的同时,有序推进完成欠拨款项兑付工作。

二、关于设置疫苗款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由县(区)疾控机构管理,受同级财政部门监管。

疾控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财政国库账户管理规定及近年账户清理、核查工作要求,开设银行账户,必须具备严格规定要件。同时,账户管理政策日益收紧,原则规定只减不增。据此,拟通过完善机制等方式确保实现疫苗款项专款专用。

三、关于各县(区)级财政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将疫苗款及预防接种服务费纳入预算管理,及时足额拨付疫苗款及预防接种服务费,保障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正常运行。

接种机构收取的疫苗款,各县(区)财政局按照财政代管资金管理。接种机构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640号)规定收取的预防接种服务费(20/剂次,不含储存运输费),各县(区)财政局已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

四、关于完善非免疫规划疫苗回款制度,对接种单位疫苗款的结算管理和资金回笼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保障疫苗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我们将组织研究建立疫苗款滚动结余拨付机制,即定期按一定比例拨付收取的代管资金,用于集中支付疫苗采购费用。财政、卫健等部门对各县(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供应、支付等情况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确保疫苗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资阳市财政局

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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