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
资阳市医疗保障局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103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9-23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医保函〔20229

资阳市医疗保障局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1037号建议答复的函

 

朱玉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放宽对中医适宜技术报销范围限制的建议》(第50103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按照《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市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支付标准时,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科学合理,便于管理的原则,对一些临床治疗必须,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规定了不同的支付比例,并对其中某些项目规定必要的限制条件,同时为适应新形势下医疗保障的发展和治理,医保部门在加大日常检查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不断丰富监管方式,通过专项核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和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飞行检查等形式实现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适当放宽对中医适宜技术报销范围限制的建议”,我们将在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基础上,全面落实《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医保发〔202148号)要求,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先将国家发布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可按床日付费;对实行DRG付费的,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感谢您对资阳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资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622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