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00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23   录入: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农〔202273号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00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唐盛元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 “关于财政保障与宅基地制度改革并驾齐驱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建议”(市人大第41号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主动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共同研究措施办法,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县(区)以落实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为主轴,以“赋权”“赋能”“赋值”为突破,着力理清权属关系、盘活资产资源、健全管理机制、夯实基础工作,选择11个试点村开展先行试点,研究制定“358”试行政策文件,今年5月争取中央资金3353万元,去年争取省级资金400万元;市县(区)落实财政资金2619万元,推动改革试点取得一定成效。

(一)有序推进四项基础工作。一是开展调查摸底。20215月完成11个先行试点村调查摸底。去年10月启动全面调查摸底工作,目前已完成62.78万宗、完成率65.9%,其中雁江完成19.3万宗、完成率77.2%,安岳完成25.48万宗、完成率56.7%,乐至完成18万宗、完成率70.9%二是编制村庄规划。11个先行试点村均已形成规划编制成果,其中,临空经济区仁里村,雁江区晏家坝村、高洞村,安岳县卧佛村、岳井村、廻龙社区6个村规划已取得县(区)政府规划批复,雁江区大佛村、隆恩村,乐至县百花村、清水村5个村规划纳入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已形成的村规划编制成果均将纳入相应的片区规划编制成果中。三是推进“房地一体”外业测绘。全市完成“房地一体”外业测绘及权籍调查80.56万户、完成率88.5%,其中雁江区21万户、完成率100%,安岳县36.53万户、完成率81.3%,乐至县23.03万户、完成率90.7%四是稳慎处置历史遗留问题。11个先行试点村共摸排历史遗留问题4092个,逐一厘清原因、分类建档;选择雁江区高洞村、安岳县隆恩村、乐至县百花村开展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试点,目前化解问题274个。

(二)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体系。一是构建“四级管理”体系。制定《资阳市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构建“市级指导、县(区)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四级宅基地管理体系,组建县(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乡镇村庄规划和宅基地管理办公室、村级宅基地管理专干、宅基地综合执法队伍“四个机构”,着力解决农村建房“谁来管”的问题。二是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坚持农房审批不出乡(镇)原则,进一步简化农房报建审批流程,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审批机制,逐步形成农房报建审批“一张图”。健全完善农民建房“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部门联审—政府审批—开工查验—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七大步骤,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房的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三是探索完善监管机制。建立由乡镇乡村振兴办公室、自然资源规划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3+N联审机制;探索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行政执法检查、村级日常巡查的三级联管监督执法机制;建立市县一体宅基地信息化管理机制,逐步实现申请、审批、执法、流转、退出等业务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三)还权赋能盘活闲置资源。一是推动确权颁证。着力破解农村宅基地权属关系不清难题,开展“三权同确”、“三证同颁”,明确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为主的集体所有权,构建“集体所有、村民自治”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制定《资阳市保障农村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指导意见(试行)》,创新“按人确定、按户实现、进退有序”的资格权保障机制。按照“房地一体、地随房走”的原则,对合法合规、权属清晰、材料齐全的农村宅基地及建(构)筑物,按照“应颁尽颁”的原则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二是积极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建立宅基地及农房流转体系,依托成都产权交易所资阳所推动闲置宅基地及农房流转,用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养老居住等。11个先行试点村流转闲置农房194宗、24620平方米。制定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的范围、程序和补偿标准,支持农村居民在确保住房有保障的前提下可整体或部分退出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农村宅基地优先用于农村建房、农村发展。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临空经济区仁里村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于520日在资阳农交所挂牌。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探索股份合作、资源合作、资金入股、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二、下步工作打算

全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改革试点中的创新性、突破性不够,在统筹利用宅基地时没能突破建设用地指标管理的规定,在跨区域配置宅基地时还局限于村内,在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方面创新不够。下一步,我们将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为前提,以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为重点,落实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积极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助推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

(一)稳中有进适度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与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统筹结合起来,在首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乡镇级片区中,三个县(区)分别选择一个片区,同时在城区及中心场镇周边选择部分村开展试点,在片区规划指引下实施改革试点,更好地探索健全完善乡镇管理机制、多渠道盘活闲置资源的有效路径。

(二)补齐基础工作短板。一是全面完成“房地一体”外业测绘。督促安岳、乐至今年上半年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和外业测绘,为确权颁证打下基础。二是调查摸底建立数据库。加快推进附属设施和庭院信息测绘调查,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房屋、权属等情况,9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和县(区)数据库建设。三是加快推进确权颁证。按照“确实权、颁铁证”的要求,继续推动将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确权颁证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底按照“应颁尽颁”的要求完成试点乡镇、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证书颁发,完成所有行政村和涉农社区资格权认定工作,为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打下基础。

(三)完善宅基地管理体系。加强乡镇村庄规划建设和宅基地管理办公室机构建设,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村镇建设等部门宅基地管理职责,建立定期研究、定期审批等工作机制。探索简化审批流程,完善“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联审联办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乡镇宅基地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日常巡查制度,严格落实批前选址、开工放线、建设过程、竣工验收“四到场”,及时有效制止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建立超面积有偿使用农村宅基地制度,逐步解决农村建房面积超占问题。

(四)探索四种模式激活闲置资源。一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对单个三调图斑内的农村宅基地实施自愿有偿退出后转化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开挂牌入市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二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异地置换入市。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退出复垦实施办法》,对村级片区内零散分布的农村宅基地实施自愿有偿退出,按规定复垦为耕地并验收后登记为建设用地指标,用指标覆盖拟出让地块并公开挂牌入市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三是乡村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制定《农村宅基地退出复垦实施办法及节约用地指标管理办法》,对县域或乡镇片区内零散分布的农村宅基地实施自愿有偿退出,按规定复垦为耕地并验收后登记为建设用地指标,预留部分指标用于保障农民建房需求,节余指标在县域或片区内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全市乡村建设发展。四是跨区域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制定《跨区域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在乡镇片区规划范围内,支持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农户到聚居点统规统建或集中建房,促进公共服务优化配置,实现产业聚集、人口聚集、乡村振兴。

(五)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一是完善宅基地所有权行使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指导试点村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议决制度和程序,重大事项通过民主讨论决策,规范集体管理行为。健全矛盾调解机制,依托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发挥村级宅基地协管员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创新农村房屋和建设用地折资量化入股的标准与方式,探索自营、入股等多种发展模式,重点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股份合作社+公司”发展模式,形成以股权结构为基础的利益分配机制。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村宅基地征收、退出、流转、经营收益主要由农户获得,结合实际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设指标收储等形成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用于乡村振兴。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正根据改革需要,起早相关政策文件送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时积极争取省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在政策上予以支持。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68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