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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资阳市民政局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录入: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资教体函〔202352

 

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阳市民政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川办发〔201895号)、《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以《资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的通知》(〔20231327号),为加强校外培训联合监管执法,特制定了2023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于后,请遵照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资阳市民政局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66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方案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学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特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7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抽查范围

截至20237月,全市已经得办学许可证,登记注册处于存续状态的培训机构

三、抽查比例

根据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数量,按辖区内办学许可证机构总数的10%进行抽查,其中ABCD类校培训机构按照5%10%20%40%比例抽取(实际检查对象比例分配,需结合各等级企业数量情况和实际监管工作统筹考虑)。

四、抽检内容

(一)办学要针对培训机构合法经营资质进行整治,包括以问题: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开业经营;取得办学许可证未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未按照核定培训内容开展超范围培训;未按照核定的办学地址开展经营或擅自设立分校超范围开展培训以外的学生、餐宿服务;培训机构招牌、广告称与办学许可证一致;培训机构举办者和法人与实际登记不一致;出、转让办学许可证的

(二)安全隐患。要针对培训机构房屋设施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包括以下问题:办学场所违规设置在居民住宅、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内;房屋未竣工验收合格;办学场所未依法取得消验收或备案资质;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安全通不畅通,楼道、门厅和楼梯间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未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不能正常使用;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或彩钢板搭建;卫生防疫要求不落实,未进行日常消,空气,采光照明不合格

(三)违规办要针对培训机构违规宣传、违、违规收费、违规教学、违用教师进行整治,包括以下问题:以“名师”“名校”为噱头虚构教师资质和执教履历进行招生宣传;以升学率、上线率、提分率等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编造用户评价等进行虚假宣传;以0元价、虚构原价和虚假优惠促销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和恶意竞争;式收费或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和5000元;使用自制合同文本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不按规定注册监管账户,未规定户余额,未据实录入教学班级、教师和学生信息;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行为;聘小学在职教师,聘用教师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于半年

五、抽查方式

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

六、检查结果处理

“谁检查,谁”的原则,由检查人员负责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入信息,并审核,通过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时向社会公示

七、有关要求

检查组应当在抽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信息及检查案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抽查工作方案、现场检查文书、整改情况表、检查结果、违法违规处理情况、现场检查照片等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和体育局,由相关科室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专栏等平台予以公示。

 

附件:1.资阳市校外培训机构检查记录表.doc

             2.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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