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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1-02   录入: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尊敬的刘静涛代表:

您在资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中提出《关于中小学校教室采用健康照明的建议》(第47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青少年学生健康和全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召集相关科室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意见》,不断改进办学条件,强化学生健康意识,落实健康措施,全面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去年911日,我局会同市卫健委召开全市教育卫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学校传染病防控及学生卫生健康工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四川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计划的通知》后,我市联系教育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关工委分别召集教育、卫生和医院等单位研究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就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建立健康档案、落实防控措施等开展调研工作,要求做到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有力,尽快出台我市实施意见。
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开展学生预防近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业务科室专门负责预防学生近视工作,学校校长为预防学生近视眼工作第一责任人。年终,把学校开展学生预防近视教育课时安排、体育锻炼时间、每天眼保健操落实情况、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达标以及学校课桌椅配备卫生标准达标情况等,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评考核,明确提出对学校预防学生近视率连续三年下滑的学校主要领导实行问责。
2017年以来,我市三个县(区)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建设活动,全市投入经费20多亿元,改善学校办学条件。2018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虽然全面达到义教均衡标准建设,但有的学校设施设备还存在陈旧情况,教学环境不够好,也影响着学生视力健康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争取资金,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力求上台阶。
二、下一步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尽快完善全市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计划的通知〉》(川教〔2019116号)要求。20201月,我局会同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联合起草了《资阳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开展了意见征求工作,由于今年疫情突发特殊情况,导致文件未能及时出台,我们将尽快工作进度,争取在下半年出台我市防控工作意见。
(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政府、部门责任
一是明确全市目标任务。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县(区)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15%以上。到2030年,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二是健全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家校协同、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控机制,探索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措施,培养学生建立和养成科学用眼、卫生用眼、保护视力的健康意识和行为,有效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制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落实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相关部门等各方责任。教育部门做好家庭、学校、学生责任清单的宣传和解读。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家庭、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清单的宣传和解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履职。各级人民政府要主动牵头强化责任意识,引导社会各界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参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形成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格局。
三是落实部门责任。一要落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责任按照国家新修订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成立全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学校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二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加强考试管理,改善校园视觉环境,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建立学生视力档案,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倡导科学保育保教,学校加强与家长沟通联系,督促家庭重视孩子近视眼防控。三要充分发挥卫健委及医疗卫生机构保障作用。加强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建立视力档案,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规范诊断治疗,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健康教育,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四要强化相关部门职责。财政局合理安排投入,支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完善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加大不正当竞争监督执法,加强对眼镜制配、眼视光产品等行业和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依法查处混淆市场、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文广旅局加强网吧、电子游戏厅管理,坚决杜绝接纳未成年人。宣传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加强公益宣传,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要切实落实学校建设主体责任,把改善校园环境作为学校重要工作抓落实,建立机制、完善制度、落实措施。一是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培养良好卫生健康习惯;二是学校保障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课外体育锻炼,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2次眼保健操;三是学生使用学校规定的电子视频学习,也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使用时间,预防电子产品对学生眼睛的危害;四是控制家庭书面作用,保障学生足够睡眠时间,要保障小学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的睡眠时间;五是沟通家长平时要控制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在家学习的灯光,纠正学习读写不正确坐姿等,防止学生用眼疲劳。
(四)严格落实教室按照明设备标准。学校教室(包括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的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科学设计安装照明设备。如:《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中小学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照明设计规范》(DB51/T2118-2016)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学校应使用具备护眼功能的教室照明设备(如护眼教室灯、护眼黑板灯),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用眼环境。
(五)实施“两项达标”行动。认真落实好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认真实施“两项达标”行动,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达标改造行动计划》和《四川省中小学课桌椅配备达标改造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各县(区)实际,细化措施、明确节点,加强资金保障,合理安排投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推动达标工程实施。
(六)建立学校保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成立学校教学环境保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副校长具体牵头负责学校教学环境保障工作,后勤主任、教务主任、年级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共同维护学校教学环境保障工作。建立教学环境排查机制,班主任对本班教学环境实行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分管副校长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每周进行全校大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好登记,对于教室照明开关、灯管故障等一般性问题,第一时间落实人员当日更换解决,对于重大维修维护问题,在下一周校务会议上提请集体研究,原则上解决时间不超过1个月。各校要在学校公示栏内公开本校负责教学环境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接受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加强督查整改。督促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学校教学环境督查工作,对问题学校建立督查整改机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每学期,学生及家长反映问题3次以上学校,县(区)教育和体育局要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谈话,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力学校,要研究调整学校领导,切实落实各级责任,确保在2023年前完成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目标任务。
做好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工作,关系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再次感谢你们对青少年成长的关心和爱护,感谢对全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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