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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6   录入: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资教体发〔2021〕30号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要求,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坚决推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政策宣传解读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重大意义,局党组要召开一次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题会议,学习《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对标《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研究本外培训机构在问题和治理工作思路。各(区)要通贴海报、设置宣传专栏、印发宣传小册子、在网站开辟专栏、在微信众号送文章等方式宣传解读《意见》精神及要求,使的“双教育政策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引导机构转型发展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校外培训机构专题学习《意见》精神,让所有举办者明白国家政策导向、治理目标、治理举措,引导培训机构深刻认识“双减”重大意义,坚决拥护中央决策部署。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回归教育育人的初心。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服务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引导校外培训机构正确定位发展方向,加快向素质教育、成人教育、技能培训等方向转型发展,使校外培训机构成为中小学教育的有益补充。

三、严控培训机构数量

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各县(区)要锁定学科类培训机构总量,不得再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开展体育、科技、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以下简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在未明确主管机关和审批标准前要暂停审批。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违法行为。非学科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增加学科培训的经营范围。各县(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吊销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四、加强培训收费监管

各县(区)要全面统计校外培训机构在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录入情况,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账户、最低余额等工作落实情况。2021年9月1日前,凡未落实《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建立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范机制的通知》(资教体函〔2020〕124号)要求,未存入最低账户余额的培训机构,必须暂扣办学许可证,责令停业整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制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预收秋季学期周末和节假日的培训费用,严禁各类培训机构收取超过三个月培训费用。

五、严禁违规投放广告

按照“谁制作投放,谁清理”的原则,从即日起,各县(区)要安排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广告自查自纠行动。所有培训机构不得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广告专栏、商店摊点招牌、汽车和非机动车车身广告、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六、严格规范培训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严禁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素质拓展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英语)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的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超纲、超前培训,不得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和教材。

七、做好治理基础工作

各县(区)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双减”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部署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领导,根据省、市机构设置情况,落实专门监管机构,加强监管力量配备,不断完善治理工作的保障基础条件。要加强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情况摸底调研,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非学科类、综合类)基本情况台账、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隐患台账、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三张台账清单。要在微信公众号、地方主流媒体等渠道上主动发声,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刊登中办国办《意见》及解读,公布本地黑白名单,以发布《给家长的一封信》《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提醒函》、曝光问题严重的校外培训机构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校外培训消费预警,引导家长理性参与校外培训。

八、加强风险防控处置

各县(区)要充分考虑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启动后对培训机构运营、学生学习带来的影响,做好风险隐患问题研判,开展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制定防控工作预案,妥善处置涉校外培训的网络舆情、信访投诉及各类矛盾问题。要联合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监控,对存在的矛盾隐患要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九、强化工作纪律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已经作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今年的重点工作,已经纳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以后将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重要项目。国家、省、市将启动此项工作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存在履职尽责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区)必须主动作为,以坚定的决心、务实的作风、细致的举措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双减”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有序有力落实见效,确保如期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本通知执行期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新要求的,按新规定、新要求执行。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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