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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述兰继承林朝山不动产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5   录入: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不动产公字(202264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十四条规定,经审核,继承人彭述兰继承林朝山(已故)位于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的不动产予以公告: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积(平方米)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安岳国用(2010)字第02786

林朝山、林廷付、彭述兰

土地

164.7

 

住宅

岳阳镇工业园区双龙路李家街56号

林朝山去世,其个人财产发生继承,法定继承人林廷付、林廷国、林廷红、林廷平、林廷碧放弃继承,故林朝山个人财产由彭述兰一人继承。

2

201002579

房屋

410.49

成套住宅

现继承人彭述兰向安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继承),现公告  15个工作日,如对该不动产登记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单位提出异议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公告期限:2022826日—2022916

联系地址:安岳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安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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