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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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责令限期整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督查发现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4   录入: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岳县普兴商砼有限公司:
20213511,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查工作小组督查发现你公司未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存在进出车辆未冲洗;运输车辆未封闭运输;装、卸料未湿法作业等问题,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是工程车辆一律通过冲洗台进出,车辆不得带泥上路,完善冲洗台周边排水、集水设施。
二是对厂区进行有组织排水,安排工作人员对厂区及出入道路进行清洁打扫,对生产、生活垃圾进行定期清理。
三是所有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
四是安装扬尘在线检测设备,对厂区PM10PM2.5进行实时监控。在生产作业区合理增加喷雾系统,生产作业时正常启用喷淋设施,降尘、抑尘,并根据PM10PM2.5值采取降尘措施。
五是对碎石厂淤泥堆料场进行有效排危。
现责令你公司接到此通知书后,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并确保2021326前整改到位,逾期不改正,我局将会同资阳市安岳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你企业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查处。
特此通知!
 
 
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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