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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1年度污水和供水设施建设管护工作考评细则》《2021年度城镇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   录入: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污水和供水设施建设管护工作考评细则》《2021年度城镇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考评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21年度污水和供水设施建设管护工作考评细则

          2.2021年度城镇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考评细则

                          

 

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16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度污水和供水设施建设管护工作考评细则

 

三级指标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评标准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网巡查管护;乡村供水设施建设和巡查管护(4分)

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0.5分)

每发现一起因民事协调未到位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的扣0.1分,每发现一起未及时协调解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关信访案件的扣0.1分,扣完为止。

污水管网巡查管护(0.5分)

每发现一起污水直排扣0.05分,每发现一起管网破损渗漏处理不及时的扣0.05分,扣完为止。

污水收集和排放许可管理(0.5分)

辖区内每出现一个污水处理厂(站)服务范围内污水处理率低于70%的扣0.05分,每发生一起工业污水、畜禽养殖等废水未经批准排放进入市政管网的扣0.05分,每发生一起工业污水、畜禽养殖等废水超标排放进入市政管网的扣0.05分,每发生一起因工业污水、畜禽养殖等废水超标影响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扣0.1分,扣完为止。

自来水厂、高位水池、加压站、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1分)

每发现一起因民事协调未到位影响供水设施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的扣0.2分,每发现一起未及时协调解决供水设施建设有关信访案件的扣0.1分,扣完为止。

供水管网巡查管护(0.5分)

村级供水管网巡查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扣0.05分,每发现一起供水管网损坏未及时上报的扣0.05分,扣完为止。

 

 

 

 

 

附件2

2021年度城镇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三级指标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评标准

城镇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4分)

预拌混凝土市场、砂石市场巡查管理(1分);

预拌混凝土市场、砂石市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0.5分)。

1.每发现一处混凝土搅拌站、碎石场未按要求落实限期整改、停产整改、拆除整治的扣0.2分,扣完为止;辖区内新增违法违规混凝土搅拌站、碎石场或者拆除后又重新违法违规设立的,一处性扣0.5分,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处混凝土搅拌站、碎石场现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不达标的扣0.2分,扣完为止;每发现一起未及时协调解决预拌混凝土、砂石材料有关信访案件的扣0.1分,扣完为止;辖区内混凝土搅拌站、碎石场被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或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次性扣0.5分。

按时完成年初计划的各项基础市政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0.3分);矛盾的调处、遗留问题及善后处理(0.2分)

项目未完成每项扣0.1分,扣完为止;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出现群体性事件或其他恶劣影响事件的,扣0.2分。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的身份认定是否精准,是否存在漏报错报现象(0.2分);是否按时全面完成《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的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中的数据与实际数据是否一致(0.4分)。

每错报漏报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错录或少录一户扣0.1分,《系统》数据与实际不一致,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

纳入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对象是否按照文件规定时间竣工(0.1分);是否组织好施工队伍,委托经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建筑施工企业施工(0.1分);危房改造房屋质量是否合格(0.1分);危房改造面积是否超过规定面积(0.1分)。

1户未完成扣0.05分,扣完为止;发现1户未按要求委托经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扣0.05分,扣完为止;发现1户危房改造质量不合格的对象户扣0.05分,扣完为止;发现1户超面积建设扣0.05分,扣完为止。

全国房屋和市政实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综合普查工作:是否按时全面完成《全国房屋和市政实施调查系统》录入(0.4分);《全国房屋和市政实施调查系统》录入信息是否准确(0.2分)。

未按时完成的,每处房屋扣0.1分,扣完为止;照片拍摄不合格、信息填报错误的,每处房屋扣0.05分,扣完为止。

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否按时全面完成农村房屋《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的录入工作(0.3分);是否及时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整治工作(0.1分)。

一户未完成扣0.05分,扣完为止;未按要求及时整治的,一户扣0.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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