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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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住建领域夏季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3   录入: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按照全县夏季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攻坚行动要求,经局党组研究,现将《2022年住建领域夏季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予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413      

 

2022年住建领域夏季空气质量改善强化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安岳县2022年夏季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县住建领域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抓好重要活动空气质量强化攻坚,减轻空气污染程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强化管控措施,加强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执法,严格落实“六必修、六不准、六个百分百”提高文明施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2022626日至77日不出现臭氧(O3)重度及以上污染(O3日评价浓度≤215微克每立方米),力争不出现臭氧污染,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75微克每立方米,PM10日均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改善。

二、攻坚时段

2022610日至710日,其中2022620日至710日为重点时段。

三、攻坚措施

(一)第一时段(准备时段,6月10日至6月19日)

该阶段主要任务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减缓污染物积累速度。停止所有未落实“六必修、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土石方挖运工程施工,并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污染天气情况下相关要求。

(二)第二阶段(重点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

该阶段主要任务是从严落实减排措施。停止房屋修缮、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排放性有机物的施工作业,停止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工作(应急抢险工程除外),停止所有未落实“六必修、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并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污染天气情况下相关要求。

(三)第三阶段(突发环境事件应对)

当我县出现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突发环境事件时,上调攻坚措施减排要求和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污染天气情况下相关要求。

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住建领域夏季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整治工作。

 长:    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全面指挥、协调,推进攻坚行动   

副组长:徐昌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戴述学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总园林师

李勇刚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各分管领域内攻坚行动工作

 员:局办公室、建科股、住保股、城建股、供排水股、村镇股、质安站、市政中心、兴安城投公司、柠都自来水公司、利民排水公司和各建管所负责人。

 责:负责本股室、单位职责范围内项目(工程)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攻坚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建科股唐成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督促和协调各领域内管控措施落实,对接县污染防治攻坚站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本行业领域启动、解除应急强化措施工作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督促检查。一是局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自2022610日起,每日安排一辆专车,负责巡查、检查和工作落实。二是建科股、城建股、供排水股、村镇股、质安站各抽调一人,轮流每日对县城各在建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巡查、检查,督促整改,对未落实防控要求的项目,及时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责令项目停工整改。

(二)强化监督执法各责任股室、下属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各项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立即锁定违法违规行为证据,并依法依归查处。

(三)落实信息报送每日20:00之前,抽调人员和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将当日工作情况(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检查情况、执法情况)梳理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审定后报县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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