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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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安岳县住建领域2022年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录入: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施工总承包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

按照《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打好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川污染攻坚办(202242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安岳县住建领域2022年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518

 

安岳县住建领域2022年夏季大气污染

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防止臭氧污染和空气质量下滑,尽快扭转气温升高带来的不利形势,防止出现长时间、高强度的重污染天气。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住建领域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长:  

副组长:徐昌政、戴述学、张彪、李勇刚

  员:局办公室、建科股、城建股、供排水股、村镇股、质安站、市政中心、兴安公司、各中心建管所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建科股,负责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协调、督办、检查情况收集汇总与信息报送工作。

三、防治要求

(一)防治范围

土石方挖运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土搅拌站

(二)防治措施

1、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管理。推行绿色施工,实行建筑工地扬尘数据监控,做到六必须六不准 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实时检测PM2.5PM10数值,及时启动扬尘防治应急预案。

2、加强土石方挖运工程扬尘管理。各项目必须安装PM2.5PM10检测设备,每个挖运作业面设置一台雾炮机进行降尘作业,定期对场内道路进行抑尘作业,做到六必须六不准。配齐保洁人员,及时清理运输道路上的泥土。严禁运输车辆超载,封闭载斗,避免抛洒滴漏。

3、加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管理。封闭生产作业区,封闭材料堆码区,遮蔽材料运输设备,硬化场地并完善排水系统,水泥罐加装扬尘控制设备。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不准车辆带泥上路,做到六必须六不准

4、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建科股、城建股、供排水股、质安站、兴安公司、市政中心等股室、下属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除满足环保条件的民生工程、应急工程、重大项目以外的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督管理。各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相关企业应严格按本方案确定的扬尘防治标准对扬尘进行全面防治、集中整治,对环境保护、扬尘防治措施未达到标准的,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已开工项目未达到扬尘防治标准的一律停工整改,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项目责任人,记入不良信息黑名单,并予以公开曝光;对环境保护、扬尘防治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关停。对未履行环境保护、扬尘防治责任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项目企业,纳入网上不良行为记录,并移交县综合执行执法局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限制参加招标投标、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职能股室要加强职能范围内环境保护、扬尘防治的督导和检查考核,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跟踪。各责任职能股室务必照相应的扬尘防治标准,对管辖范围内的工地或企业全覆盖检查,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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