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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   录入:安岳县农业农村局

安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25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225号)和《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资阳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资农函〔2023135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以下简称《通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主题,以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为引领,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根本,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扎实做好乡村产业发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及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先行区提供强力支撑。

、建设方式

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民主议事制度,积极推行民办公助、村民自建、《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安发改函﹝2021190号)等形式推进项目建设。对技术复杂、工程难度大、需专业队伍施工的建设内容,可以实行招投标制。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实施主体详见附件3

建设内容及资金概算

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工程建设预计总投入7087.8万元,其中: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奖补资金4000万元,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及其它资金3087.8万元,项目明细见附3,概算如下:

(一)农业产业发展(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奖补资金2100.1万元)。一是龙台镇、毛家镇、乾龙镇等18个乡镇(街道)新建、维修、技改提灌站44座,预算资金746.1万元。按照《中共安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岳县2023年度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农办发〔202319号)执行。二是岳阳镇、鸳大镇、思贤镇等46个乡镇(街道)维修加固山坪塘83座,预算资金284.4万元。卧佛镇、永清镇、永顺镇等44个乡镇(街道)维修蓄水池126口,预算资金12.6万元。按照《中共安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山坪塘蓄水池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农办发〔202326)执行。三是合义乡、护建镇、元坝镇等乡镇(街道)新建维修石河堰8处,预算资金57万元。按照《中共安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石河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农办发〔202325号)执行。四是全县相关乡镇(街道)新建砖混囤水田46512米,预资金1000万元,文件另行下发。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奖补资金767.5万元)。一是鸳大镇、大平镇、天林镇等29个乡镇(街道)建设安装两分类、三分类生活垃圾分类亭2500套,两分类不锈钢垃圾箱642套和10座智能生活垃圾分类亭,预算资金500万元,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二是岳林路、龙中路沿线石羊镇、高升乡、林凤镇农房院坝进行整治1000户,包括外墙粉刷、更换窗户、院坝硬化、院落整理、庭院经济、民居水系畅通等,预算资金200万元。三是卧佛镇卧佛村莲花大桥至卧佛院沿线对35户瓦房改梁换瓦,对19栋瓦房和11栋砖房外墙粉刷刮白,预算资金67.5万元。

(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奖补资金832.4万元)。一是石羊镇天府粮仓东部示范园“三中心”建设,预算资金450万元。二是合义乡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合作园区“八中心”建设,预算资金102.2万元。三是龙台镇龙头村现代农业园区(坝坡一体)建设,预算资金280.2万元。

(四)农业农村改革(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奖补资金300万元)。建设龙台粮食现代农业示范园粮油产后服务中心,预算资金300万元。按照《中共安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岳县2023年“六线七园”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农领〔20231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修订〈四川省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实行县级报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二)加强资金拨付。项目工程全面完成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按程序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也可按照财政预算和国库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视财政资金拨付到位情况,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分阶段拨付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通知》中的龙台镇坝坡一体及囤水田以“安岳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控制价”为准,对没有规定补助标准的项目,按照当年市场行情进行测算。如项目建设超出了计划资金或有结余资金,可以对现有已规划项目进行工程增量或减量并报农业农村局备案,最终拨付的奖补资金以实际验收数量进行结算,但项目总奖补资金不超过《通知》中计划的总资金。对结转结余的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在项目实施期间,若因客观原因确须调整实施方案的,须按程序在项目实施期限内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审批,并报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加强档案管理。各项目实施区要组织专人做好项目实施前、中、后的会议记录、实施方案、实施过程影像、公示公告等资料收集,对项目总投资、实施程序、建设主体、项目建设内容及任务、项目竣工公示、项目总投资完成等情况要及时公示公开,同时要确保痕迹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详见附件1)。项目开工后,质量监督小组或委托中介机构实行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并填写质量监督检查表(详见附件2)。工程完工后,由项目实施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按项目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总装订成册留档备查,同时,报送一份到县农业农村局。

(四)时间要求。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20247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做好迎接省、市项目绩效目标考核准备。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担负抓项目主体责任,要成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好上下衔接,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建设,促进项目尽快建成投用,早日发挥效益。

(二)强化项目调度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重大农业项目报告、调度、通报“三项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和资金执行等情况。建立日常督导、月通报、年度考核、达标验收相结合的考评激励机制,确保项目“高效率、零障碍”推进。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影响省市绩效考评的单位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及时验收各乡镇(街道)要及时跟踪项目进展,积极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全部完工后,各乡镇(街道)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覆盖初验(涉及项目分管领导必须参加验收),自验合格后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复验并完善全过程建设资料(其中: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验收)。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强化工程运行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最大效益。

 

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180※※※※9411

※※  联系电话:182※※※※0010

   联系电话:137※※※※8089  0282452237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联系电话:181※※※※9666

附件:1.安岳县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竣)工情况公示表

2.安岳县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转

           移支付资金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表

3.安岳县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建设内容及资金测算表

 

 

安岳县农业农村局

202396

 

 

 

 

 

 

 

 

 

 

 

附件1

安岳县2023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竣)工情况公示表

乡(镇) 村     年

项目

名称

 

计划

资金

投入()

合计

村民筹资

村民投劳折资

土地、青苗补偿费用

项目

资金

资金整合

村集体投入

社会捐赠

其他投入

 

 

 

 

 

 

 

 

 

计划

项目

项目名称

单位

材料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一、工程建设

 

 

 

 

 

1.垃圾桶

 

 

 

 

 

2.小板路

 

 

 

 

 

………

 

 

 

 

 

………

 

 

 

 

 

………

 

 

 

 

 

………

 

 

 

 

 

 

 

 

 

 

 

 

 

 

 

 

 

 

 

 

 

 

 

合计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施工单位

 

责任人

 

质监单位

 

责任人

 

管护单位

 

责任人

 

举报电话

 

责任人

 

 

 

 

附件2

安岳2023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表

乡(镇)

时间

 

地点

 

检查人

 

存在

问题

 

整改

要求

 

现场施工人员签字

 

 

附件3

安岳县乡村振兴先进县建设内容及资金测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实施内容

实施地点

预计总投资

省级奖补资金

实施主体

备注

 

 

合计

 

 

 

7087.8

4000

 

 

 

 

农业产业发展

 

 

2100.1

2100.1

 

 

 

 

1

提灌站建设

新建、维修、技改提灌站44座

龙台镇、毛家镇、乾龙镇等18个乡镇(街道)

746.1

746.1

相关乡镇(街道)

按照安委农办发〔2023〕19号执行

 

 

2

山坪塘建设

维修加固山坪塘83座

岳阳镇、鸳大镇、思贤镇等46个乡镇(街道)

284.4

284.4

相关乡镇(街道)

按照安委农办发〔2023〕26号执行

 

 

3

石河堰建设

新建维修石河堰8处

合义乡、护建镇、元坝镇、兴隆镇、清流镇、南薰镇

57

57

相关乡镇

按照安委农办发〔2023〕25号执行

 

 

4

蓄水池建设

维修蓄水池126口

卧佛镇、永清镇、永顺镇等44个乡镇(街道)

12.6

12.6

相关乡镇(街道)

按照安委农办发〔2023〕26号执行

 

 

5

囤水田建设

新建1米高、24墙砖混囤水田46512米

相关乡镇(街道)

1000

1000

相关乡镇(街道)

文件另行下发

 

 

人居环境整治

 

 

1067.5

767.5

 

 

 

 

6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鸳大镇、大平镇和天林镇等29个乡镇(街道)安装两分类、三分类生活垃圾分类亭2500套,两分类不锈钢垃圾箱642套和10座智能生活垃圾分类亭

29个乡镇(街道)

800

500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7

岳林路、龙中路沿线人环境整治

1000户农房院坝进行整治,包括外墙粉刷、更换窗户、院坝硬化、院落整理、庭院经济、民居水系畅通等

石羊镇、高升乡、林凤镇

200

200

所涉村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安农领〔2023〕1号执行

 

 

8

房屋换瓦

35栋房屋屋顶统一更换成青瓦,更换梁、角板,每栋1.5万元

卧佛镇卧佛村7563

52.5

52.5

卧佛镇卧佛村集体经济组织

 

 

 

9

房屋外墙面貌整治

瓦房19栋、砖房11栋外墙找平抹灰,刮白、可视面喷不低于300元一桶的油漆,10-12cm酱红线条,每栋0.5万元

卧佛镇卧佛村7563

15

15

卧佛镇卧佛村集体经济组织

 

 

 

现代农业园区

 

 

3620.2

832.4

 

 

 

 

10

石羊镇天府粮仓东部示范园

新建3000平方米粮食烘干贮藏及初加工中心1个,3000平方米农产品商品化处理中心1个,3000平方米仓储冷链物流中心1个。

石羊镇六合村

2200

450

安岳中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安农领〔2023〕1号执行

 

 

11

合义乡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合作园区

对园区“八中心”(电商中心,烘干中心,质检中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育秧中心,冷链物流中心,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工程增量

合义乡大安村

1140

102.2

合义乡大安村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安农领〔2023〕1号执行

 

 

12

龙台粮食现代农业示范园(坝坡一体)

在龙台镇龙头村砍伐树木清杂210亩;新建4.5米宽路基1000米、3.5米宽产业路1000米、渠沟1000米、蓄水池3口、小板路2000米、节水滴灌160亩;土地整理200亩;提灌站配套设施(变压器及其配套设施)1处;柠檬加粮食粮经统筹复合种植160亩(其中种植柠檬64亩,种植粮食96亩)。

龙台镇龙头村

280.2

280.2

龙台镇龙头村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安岳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控制价”执行,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农业农村改革

 

 

300

300

 

 

 

 

13

龙台粮食现代农业示范园

围绕农业新业态、农产品加工物流,建示范区粮油产后服务中心1个

龙台镇桥墩村

300

300

龙台镇人民政府

按照安农领〔2023〕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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