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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   录入:安岳县农业农村局

安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农机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之一,是全社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普惠实施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县农机保有量增长迅速,农机化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但由于农业机械作业环境复杂、季节性强、流动性大,加上驾驶操作人员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普遍较为薄弱,给农机安全管理带来了严峻挑战。各乡镇(街道)要从“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高度,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持续强化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完善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力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镇村对属地农机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梳理农机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开展田间场院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将农机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禁止使用未经安全检验或安全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督促属地内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按时参加年度技术检验。

(三)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农民(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农民机手等农业生产经营者(主体)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实施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日常检查指导等,引导其加强安全培训、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制度,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主体)农机安全管理水平。

三、继续加强已公告注销的变型拖拉机的整治工作

加强辖区内已公告注销的变型拖拉机排查,如发现及时督促车主进行拆解报废,确保辖区内无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

 

 

安岳县农业农村局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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