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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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近期违规野外用火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08   录入:安岳县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岳经开区管委会,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减少野外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县森防指办将我县近期3起违规野外用典型案例公开通报,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加强宣传、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野外火源管控,坚决守牢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两条底线。

案例一:2024291427分,安岳县龙台镇龙头村10组猛子坡发生山火。经查,291420分左右,龙台镇龙头村10组村民黎某某到猛子坡上坟祭祀,焚烧香蜡纸钱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2.5亩,过火地类为撂荒耕地,烧毁物均为杂草,无林木受损,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24223日,安岳县龙台镇人民政府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黎某某进行谈话和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案例二:20242916时许,安岳县毛家镇安潼村2组瓦窑堡坡发生山火。经查,2913时许,毛家镇春水社区2组居民叶某某在安潼村2组瓦窑堡坡处上坟祭祀,离开时未完全清理焚烧的香蜡纸烛引发火情,造成过火面积约500平方米,过火地类为撂荒耕地,有部分小杂树受损,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24227日,安岳县毛家镇人民政府、安潼村村委会按照村规民约,对叶某某进行谈话和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案例三:2024361740分,安岳县岳阳镇水观村6组拐子山发生山火。经查,岳阳镇水观村6组居民吴某某在拐子山散步时随意丢弃未熄灭烟头引发火情。造成过火面积约7亩,烧毁物均为笆茅杂草,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2437日,安岳县岳阳镇人民政府按照《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吴某某进行谈话和批评教育,并处罚款500元。

 

安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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