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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科〔2020〕1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3   录入:资阳市科学技术局

 

 

 

 

 

 

 

 

 


资科〔202013 

 

资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科信局、高新区科经局、临空经济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与更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企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高企认定和更名办理时间

(一)高企认定。2020年全年办理两批,企业当年仅限申报一次,请相关企业安排好工作时间和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第一批:61日—630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2817:00之前,各申报企业在6291200之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由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提交到市科学技术局开展形式审查,由市科学技术局转报省生产力促进中心;71830日开展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第二批:83日—911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917:00之前,各申报企业在9101200之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由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提交到市科学技术局开展形式审查,由市科学技术局转报省生产力促进中心;914日—1120日开展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二)高企更名。2020年办理3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56日—522日,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2217:00之前。(注意:如企业名称发生变化,且准备申报第一批高企认定的,请务必在此批次申请更名)

第二批:71日—715日,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71517:00之前。

第三批:914日—925日,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2517:00之前。

三、高企认定和更名办理流程

(一)高企认定流程。请各申报企业先行在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申请资料,提交后待省高企办在网上审核通过,方可从网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由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提交至资阳市科学技术局;若审核未通过,可根据未通过原因作相应资料修改、补充和完善,再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直到审核通过后,从网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由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提交至资阳市科学技术局。

(二)高企更名流程。企业首先在全国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写申请材料,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若未被退回,即可导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并由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后,直接邮寄或递交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际广场7号楼B704B;电话:(02868107837  68107839  68107842。若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被退回,可修改相关资料后再次提交。请在各批次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之前邮寄或递交纸质材料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过时不再受理。

四、支持措施

(一)资金奖励。按照《资阳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资府发〔201739号)有关规定,对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企业,在被认定前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对成功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二)研发经费后补助。根据《资阳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资阳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办法》(资科〔201931号)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认定为市级科技型企业,市级科技型企业有效期内每年可享受上年度研发投入总额5%、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补助,同时可享受资阳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扶持、融资贷款、技术创新等方面支持。

(三)税收优惠。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合同营业税优惠等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企业报备。请各辖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稳存量、抓增量,深入摸排辖区拟培育企业情况,于322日前将2020年度拟培育高企名单(含到期再认定)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局将择优纳入资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予以重点支持。高企申报培育情况将作为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年度政务目标考核重要依据。

(二)高企培训。2020年高企培育、认定和管理培训改为制作培训课件挂四川省科技厅网站,由企业自行下载学习,高企认定管理QQ群进行答疑,市科学技术局将分区域、分批次组织专班开展申报咨询服务。

(三)材料要求。请各申报企业按照《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要求,由专人操作网上申报,并管理好账号和密码。各类申报材料,严格按批次时间安排一式2份提交市科学技术局,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等提交材料时交原件验证后退回。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简装成册,尽量装订成一本。书脊打印或标示企业名称,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四)注意事项。请申报企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由主管企业科技、财务、行政管理及网络操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培训材料,认真、实事求是编写申报材料,以及完成注册、在线填报、上传附件资料等工作。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时将进行真实性查验,一经发现核实虚假材料,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将纳入诚信黑名单。

六、联系方式

资阳市科学技术局 高新技术和农村科技科

  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1号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

2号楼0821

联系人:曾益、杨力生,02826110789

 

附件:1. 2020年度资阳市拟培育高企名单

      2. 2020年到期再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资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319


附件1

2020年度资阳市拟培育高企名单

所属辖区:                                                                  填报人:

企业名称

申报批次

是否首次认定

申报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亟待解决的问题

 

 

 

 

 

 

 

 

 

 

 

 

 

 

 

 

 

 

 

 

 

 

 

 

 

 

 

 

 

 

 

 

 

 

 

 

 

 

 

 

 

 

 

 

 

 

 

 


附件2

2020年到期再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所在辖区

高企编号

四川五月花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雁江区

GR201751000875

四川安岳宇良汽车水泵有限公司

安岳县

GR201751000334

四川佛都药业有限公司

GR201751001249

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        

高新区

GR201751001473

资阳中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GR201751000579

资阳晨风天勤科技有限公司

GR201751000126

四川省资阳市自立粮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临空经济区

GR20175100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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