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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科〔2020〕14 号 关于推荐申报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13   录入:资阳市科学技术局

 

 

 


 

资科〔202014                      签发人:肖建华

 

资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推荐申报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的情况报告

 

省科技厅:

根据贵厅《关于开展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科规〔201915号)要求,我市结合实际,指导基础条件好、创建意愿强烈的资阳高新区开展申报工作,并对创建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符合申报创建条件。现将《中共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创建四川省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报告》转报贵厅,请予支持。

 

附件:中共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资阳高新

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创建四川省

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报告

 

资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320

 

中共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报送创建四川省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

工作方案的报告

 

省科学技术厅:

    根据《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科规〔201915号),省科技厅启动了四川省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我委高度重视,赓即安排科技经济局、司法分局、党政办等部门认真研究并组织申报。现将创建方案上报,请审阅。

   

    附件:1. 创建四川省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工作方案

2. 创建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自查评分表

 

              中共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319

 

 

 

 

附件1

 

创建四川省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手段规范科技创新工作,厚植创新发展根基,助力创建国家高新区,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思想、新理论、新战略,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四个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治理,抓实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资阳高新区依法行政水平,落实一批科技创新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深入查找填补一批工作短板与不足,建立健全一批制度机制,充分激活高新区发展动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技支撑能力,打造成渝双城经济圈依法决策、制度健全、执法规范、创新成效突出的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省级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科技创新依法决策机制

    1. 完善科技行政民主决策制度。制定科技创新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善科技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决策范围与权限,健全决策制度。探索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完善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评估制度。

    2.完善重大科技决策咨询机制。健全重大科技决策、重大科技项目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审查机制。坚持法律顾问制度,特邀人大、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的法学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小组,对重大科技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咨询论证。

    3.完善科技创新决策责任制度。明确科技创新重大事项责任追究的主体、程序和方式,确定专人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及时收集信息,对需要调整和完善的决策提出建议。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促进决策机构和决策人员的审慎决策,减少决策失误。

    (二)全面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制度

    1.加强科技创新政策配套。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完善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快研究完善高新区鼓励科技创新奖励补助办法,加大对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合作等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出台鼓励科技人才带技术创业的扶持政策,形成政策比较优势,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平台,加快建立或引进创业基金、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2. 加强科技创新项目管理。深入贯彻《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现科学、规范、高效、公正管理。建立科技学术报告制度,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加强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执行、验收等管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估评价,提高创新绩效。建立健全企业科研、财务、诚信等管理制度,保证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鼓励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培育本地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探索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专业能力较强的中介服务组织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三)规范科技行政执法程序

    1.建立科技行政执法队伍。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和“编随事转、人随事走”的原则,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建立健全科技行政执法案件的卷宗制。坚持定期卷宗评查制度,客观评价执法案卷中反映出的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执法文书的规范性等内容,加强对科技行政执法的监督。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2.建立科技行政复议机制。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并处理行政复议申请,充分发挥科技行政复议在强化科技行政监督、解决科技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及时督察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保障科技行政复议决定及时、全面履行。

    3.强化科技行政层级监督。完善落实经常性监督措施,建立健全定期执法检查制度、专项执法检查制度等,落实重大科技行政处罚决定、科技行政复议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等制度,督促下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强化科技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健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和验收的全程监督公开透明的管理体制,提高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科技创新行政权力监督

    1. 依法规范科技行政行为。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科技创新管理权力,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最终形成决策、实施、监督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基础平台、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同步推进已清理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网上运行,做到流程清楚、规定具体、运行透明。严格执行公开、告知、说明理由义务,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复议权,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程序合法。

   2. 建立规范性文件归口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并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以及高新区机关的实施细则。每两年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严格把握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关和出台后的备案关,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和备案审查合法性达到100%

    3.依法及时实施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并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于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高新区内设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工作部署、科研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及其经费预算,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工作纪律、投诉程序等有关事项,要遵循相关程序和规程予以公开。强化公众信息网站互联互通,确保电子政务大厅成为高新区科技信息公开和发布的窗口。

    (五)促进科技创新全面提升

1.以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升级。大力发展以新制式新能源机车汽车为引领的装备制造业,推动机车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充分释放产能。大力发展以口腔装备材料为特色的药械健康产业,优化检测认证审评审批服务,坚持招大引强,力争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大力发展以电连接器为重点的先进电子元器件产业,建设成渝电气连接器创新创业园。

    2.大力实施招才引智。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完善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快研究出台《资阳高新区人才引进特殊支持办法》,形成政策比较优势,打造政策高地、人才洼地,引进国际国内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金融人才、中高级技能人才等。着眼国际国内顶级专家,加快健全中国牙谷智库运行机制,广泛邀请高端人才参与智库工作。

    3.重点打造创新平台载体。着眼“1+2”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全面谋划创新平台。以建设四川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为核心载体,加快建设中国牙谷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牙谷口腔装备材料研发共享实验室等平台,积极争取与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上海九院等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口腔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资阳研发转化中心落地运行。

    4.全力推动创新创业。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加快出台支持科技创新奖励补助办法,加快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资阳分中心、成资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牙谷创新创业中心等机构建设运行;探索建立产业协同创新基金,积极开展与盈创动力等机构的合作,引进创业风投、天使基金等金融机构,积极促进创新创业,打造创新高地

    (六)加强基层治理科技支撑

    加快实施亚行绿色转型贷款智慧园区项目,规划建设智慧城市管理中心,搭建智慧公共服务、智慧社会管理、智慧交通、智慧安全环保等子平台,构建数字化、高效率、低成本的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体系,提升园区数字化管理水平。利用5G、大数据、物联网手段,实现供水供电、道路交通、仓储物流及安全环保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数字园区平台,构建通用功能大平台和大数据平台,实现园区各类信息实时采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开放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高新区成立以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创建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在科技经济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创建工作承办、综合协调、跟踪督办。

    (二)压实工作责任。创建办是创建工作牵头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围绕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制订工作任务倒排表,详细梳理任务,逐项跟踪落实。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分工任务,细化举措,落实人员,确保工作过细、责任到人。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创建工作任务,确保有效推进。

    (三)强化工作保障党工委(管委会)对创建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各部门(单位)要为负责创建工作的人员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创建工作。将各部门(单位)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履行依法行政、推进创建工作方面成效明显的在考核评优上给予优先考虑。

 

 

 

 

 

 

 

附件2

创建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自查评分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1

一、组织领导到位、机构能力健全(25 分)

将科技创新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科技工作计划,进行安排部署。

5

2

每年对科技创新依法行政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5

3

聘请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5

4

每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 1 次以上。

5

5

将法律知识作为新进人员培训、日常工作培训的重要内容,设置法律专题培训课程。

5

6

二、重大决策科学、依法行政制度完善(15 分)

制定出台依法行政工作系列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重大决策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案件集体审议制度。

5

7

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5

8

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

5

9

三、科技创新政策制度落实到位(10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加强各类创新政策的衔接配套。

5

10

严格执行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执行、验收等管理制度和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绩效评价制度。

5

11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10 分)

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畅通。

5

12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5

13

五、促进科技创新全面提升(30

完成园区(基地)主体考核目标任务

29

14

六、法治宣传广泛深入(10 分)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科技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

15

七、附加项

科技创新法治建设有关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批示。

——

16

在科技创新法治建设上积极创新、深化改革,有关做法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

17

发生严重违法行政行为,或者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18

在示范创建活动的申报材料中,故意编造、虚构有关数据、资料、文件等,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发现 1 起扣 5 分,最高不超过 20 分。

——

19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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