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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指标月度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7   录入:资阳市科学技术局

 

资科〔2021〕31号


资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资阳市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
指标月度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指标各成员单位:
        为紧扣“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梯队”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成员单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升,推动“包容普惠创新”指标排名升位,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指标各责任部门
三、计分办法
(一)每个部门每月基础分30分。每月由市科学技术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推进落实情况,并结合日常工作配合情况,按照“优、良、中、差”确定等次并报市营商办统一通报。
(二)加分、减分规则。特殊情况加分扣分最多不超过分20分,减分到0分为止。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减分,按最高加分、减分标准执行。
1.加分规则
(1)创新经验加分(8分)。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被全省、全国复制推广的,每项加4分;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探索出创新工作方法和举措、取得明显效果的,经市营商办认定后每项加2分。加分累计不超过8分。
(2)动态调整加分(5分)。根据上级部门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变化,动态调整增加落实办理事项并按照指标要求严格办理落实的,经市营商办确认核实,每一项调整事项加1分,并动态台账纳入工作台账。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3)宣传报道加分(4分)。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国家级对口部门内部刊物采用,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等省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每次加3分;被市营商办工作信息采用,每次加1分,省级对口部门内部刊物采用的,每次加1分。加分累计不超过4分。
(4)承担任务加分(3分)。市级各部门牵头承担的一级指标目标任务,根据量化指标,每多完成一项加1分。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2.扣分规则
(1)动态调整扣分。上级部门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变化,未及时动态调整增加落实办理事项并按照指标要求严格办理落实的,经市营商办确认查实,每一项调整事项扣2分,并动态台账纳入工作台账。
(2)信息资料报送扣分。成员单位分别于每月15日和30日之前报送1条动态信息,并按要求按时报送相关工作资料。迟报扣0.5分/次,不报扣1分/次;报送信息严重失实的,扣2分/次。不按时参加牵头单位召集的相关工作推进会的,扣5分/次。
(3)涉企诉求扣分。涉企诉求承办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向诉求人进行回复的,每次扣1分;处理涉企诉求敷衍应付、作风不实导致诉求人不满意的,每次扣2分。
(4)问题通报扣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或省级以上部门通报的单位,每次扣3分;被市级媒体曝光或市营商办通报的单位,每次扣2分。

                             
  资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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