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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安岳县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录入:安岳县审计局

安岳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安岳县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

   专项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资阳市审计局20224月至6对我县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及时研究,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审计报告共反馈了30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21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3个,持续整改类问题6个,我县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照审计报告反馈问题逐条细化分解,明确整改时限、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县级联系领导及相关部门,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健全整改工作组织保障,确保工作有序推动。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审计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26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持续整改2个。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推动完成耕地保有量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21014日,制定了《安岳县耕地保护工作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部门(单位)耕地保护工作职责。二是20221018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田长制。三是完成了全县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关于家庭农场入库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动员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家庭农场,2022512日至913日新成立家庭农场44家,其中经营范围涉及粮油种植的26家。二是完成对家庭农场名录库系统中36家经营面积为0”和“24家种植粮食产量为0”的家庭农场(含规模户)信息整改和更新工作。

3.关于粮食安全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21013日召开了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专题会,对反馈问题进行台账式管理,细化并落实了整改措施和工作责任,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完成了粮食仓储物流中心主体工程建设。

4.关于资格审查不严增加“非粮化”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农经发〔202242号),各乡镇(街道)土地流转相关工作要求更加明晰,农村流转土地的管理更加规范。二是将审计抽查发现的54笔“非粮化”经营问题逐一分解责任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其中,即时整改11起,乡镇(街道)提供书面佐证资料39起,书面承诺整改4起,将持续督促承诺整改的4个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5.关于风险防范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农经发〔202242号),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相关要求更加规范,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强。引导新增农村土地流转到安岳农村产权交易所进行产权交易,并按风险防范制度缴纳风险保证金,严格落实风险防范制度,业主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加,保障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二是对拖欠土地租金和村民务工工资的30件纠纷逐一分解,责任落实到相关乡镇(街道),其中,经调解后达成一致意见8起,落实化解方案7起,计划启动司法程序1起,司法部门判决正在申请执行1起,全面化解13起,共计支付欠款142.7万元。

6.关于土地整治促进粮食生产还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安岳县新入库待实施的护龙镇、横庙乡等土地整治项目,严格按照《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科学合理确定了项目实施区域,确保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二是已对相关人员作出了批评教育处理。

7.关于违规审批设施农用地问题的整改情况。已组织人员对超面积审批的4.5亩土地进行了全面复耕复种,并按程序对冷链物流项目进行了重新审批备案。

8.关于宅基地试点改革工作进度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农村宅基地权籍信息外业调查和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建库工作。

9.关于乡镇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大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农〔202293号),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强化对宅基地工作的巡查指导和监管,农村宅基地审批更加规范。

10.关于违规制定政策收取农房建设管理保证金问题的整改情况。按规定废止了《安岳县卧佛镇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并退还保证金。

11.关于土地确权数据脱密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与自然资源部四川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对接,已完成数据脱密工作。

12.关于耕地保护和稳定粮食生产财政投入保障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了《关于印发安岳县2022年支持秋粮生产五条措施》,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资金融局具体实施,加大耕地保护和稳定粮食生产财政投入政策力度。

13.关于分配政策性资金时对种粮的支持力度较弱问题的整改情况。印发了《加大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扶持力度的通知》(安财农〔2022621号),进一步完善了安岳县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力度,提高种粮规模效益,持续加大对耕地保护和稳定粮食生产的财政投入。

14.关于财政资金绩效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有序开展2022年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已在630日前完成兑付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稻谷补贴已于202212月完成兑付。二是印发了《关于持续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安财社〔2022350号),确保2022年及以后年度的补贴资金发放规范化、制度化,补贴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三是印发了《关于收回相关农业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2527号)按规定收回了结余资金72.65万元。

15.关于未按规定方式发放补贴,导致补贴途中“滴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报送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支付情况的紧急通知》,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新培育市场主体资金拨付明细(第一批)进行了公示,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于1122日通过业主申请,对5家市场主体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121.91万元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给实施主体。二是督促相关村级干部将2021年稻谷补贴资金退还至村集体经济账户。三是印发了《关于规范惠民惠农“一卡通”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补贴资金发放方式进一步规范。

16.关于土地整治项目多计工程价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对多计取项目增值税费和工程价款进行会计账目调整,据实办理工程款核算。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诫勉处理。

17.关于农业保险投保和理赔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抵扣财政补贴资金的方式收回保险公司相应的财政补贴资金。二是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柠檬产业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联合印发了《进一步规范推进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安财金〔2022521号),规范农业保险工作机制。三是保险公司对相关保险工作人员给予警告、扣发当月绩效、辞退的处分;纪检部门对相关村干部作出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处分,并将通过理赔方式到村委多得理赔款全额退回保险公司。四是对审计发现的疑点问题已清理核实,并完成报告。

18.关于园区管理机构不明确,未形成有效推进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建了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明确了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及其工作职责。完善了管委会内部运行机构,明确了综合股、发展规划股、产业促进股负责人。二是出台了《中共安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岳县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分类创建认定评分标准〉的通知》(安农领发〔202224号)《中共安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岳县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的通知》(安农领发〔202225号)《中共安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农领发〔202227号)《中共安岳县委办公室 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园长负责制”的通知》(安委办领〔20229号)文件,完善了园区管理制度、认定标准、激励机制,建立了园长制,明确了扶持政策措施。三是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安岳柠檬产业提质转型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明确安岳柠檬产业提质转型发展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

19.关于园区发展规划引领带动不强,忽视粮油园区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安岳县现代农业园区分类认定评分标准》和《安岳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编制以粮油为主导产业的《元坝粮油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方案》。二是粮经复合促进柠檬高质量发展示范园采取“幼林园地间种粮食、落叶果园错季种粮、粮经复合套作粮食”等多种方式,进行农业种植园地优化升级。三是审议通过“柠檬交易中心”招商引资框架协议,已与京东乾石签约。四是2022年新认定了以粮油为主导产业的元坝现代粮油产业园和乾龙粮经复合示范园。

20.关于部分园区现代化程度较低,示范引领作用较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2022年度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64人,通过技能考核,符合认定条件的25人,完成资料审核,并进行了公示。二是组建罐子河、真南、孟公等试点村土地股份合作社6个,乾龙镇“农业综合服务超市”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合作园区“两主体四中心”材料已进场正启动建设。

21.关于园区发展资金保障困难,财政资金难以发挥撬动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园区建设,认真梳理中央、省、市园区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并陆续投入到园区建设项目中,加大对园区资金的投入,计划2023年根据财政资金调度情况,安排农业园区项目建设资金。二是已取消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准化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待该笔融资到期前,我县将优先使用资金用于该笔融资还款,确保不发生相关风险,持续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22.关于部分园区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未管好用好,影响财政资金效益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普源公司购置的农机已纳入乾龙镇“农业综合服务超市”,开展土地整理等社会化服务4次。二是完善了多补助资金审批程序,已收回县财政。三是对提前拨付财政资金按项目进度清理,加速推进项目建设,已完成项目建设和组织验收。

23.关于部分园区项目监管缺失,影响政府投资效益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制定《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信息化建设项目后期运维方案》,多次召开安岳县农业信息化(智慧农业)运维工作推进会,明确各信息平台管理人员,有序恢复信息平台运行。

24.关于部分高标准农田存在“非粮化”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建设方案编制中进一步明确,高标准农田区有“非耕地”的,一律不纳入规划范围,防止建前“非粮化”。二是建立了建后管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理,并落实了管护经费。

25.关于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建设方案编制中,优先安排在粮油农业园区、“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完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对拟新上项目区内有“非耕地”的,坚决不纳入规划建设范围。

26.关于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施工存在偷工减料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在竣工结算审核中严格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将该部分工程量进行审减。二是建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台账,对在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严格按照要求督促施工方进行返工处理,保障工程质量达标。

(二)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

1.关于部分土地流转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该问题属分阶段整改类,目前正有序推进。一是转发了《资阳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资农〔2022103号),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农经发〔202242号),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工作。二是关于审计抽查发现的58笔单次流转30亩以上规模经营未纳入监管的经营流转合同,现已将仍在流转的34起纳入监管备案,已终止流转行为的23起,通过提供终止协议和情况说明等资料正在完善备案资料1起。三是已建立土地流转县级台账,持续实施动态管理,确保监管到位。下阶段将落实制度建设、监管管理等措施,坚持土地流转监管长效管控机制,推动各项问题整改。

2.关于推进撂荒地整治尚有薄弱环节的问题。该问题属立行立改类,目前正在按计划整改。一是印发了《关于印发<安岳县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实施方案><安岳县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安府办发〔202224号),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组织人员再次摸排农户承包撂荒耕地(10.01万亩)。二是全面清理各乡镇(街道)撂荒耕地摸排数据和上报数据,9-11月期间,对46个乡镇(街道)摸排数据上报情况进行实地核实,确保实现“应统尽统”。三是出台了安岳县2022年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奖补措施,落实奖补政策、明确奖补标准。四是制定了2021年农户承包耕地复耕复种奖补资金兑付计划,按计划及时兑付资金。下阶段,持续开展耕地撂荒整治“回头看”,建立日常巡查、定期调度机制,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用于撂荒地整治奖补。

3.关于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仍有新增且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该问题属持续整改类问题,目前正有序推进。一是全面摸清51宗疑点图斑具体情况,其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14宗,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宅基地类37宗,涉及耕地面积37.28亩(含永久农田26.46亩)。二是加大对51宗疑点图斑整改力度,其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核查整改5宗,立案办结9宗,周礼镇周修辉堆料场已于2022616号完成复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核查整改宅基地类37宗,已核实疑点图斑具体情况,目前正在持续加紧整改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农发〔202293号),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监管更加规范,完善乡镇(街道)宅基地管理制度。下阶段,持续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日常监管责任。

4.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任务未完成,土地确权登记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该问题属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制定整改计划并按计划整改。已督促技术公司及时入场开展测量工作。下阶段,将加大与技术公司的对接与督促力度,组织人员完善纠错工作,确保确权登记数据质量,及时发放土地确权证书。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6条建议,我县均已全面采纳。

(一)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聚焦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建立田长制责任体系。一是印发了《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工方案》,制定了《安岳县耕地保护工作职责清单》,明确了各部门(单位)耕地保护工作职责,督促各部门、乡镇(街道)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二是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田长制。三是完成了全县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四是建立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理,并落实了管护经费。

(二)加强土地流转和撂荒地治理管理。完善土地流转等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深入推进撂荒地治理。一是出台了《安岳县土地经营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立县乡村三级审查体系和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严管土地用途,落实预交经营风险保证金要求,严防经营风险。二是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农经发〔202242号),土地流转相关工作要求更加具体明确,农村流转土地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三是分别建立土地流转乡级、县级台账,制定“一对一”土地纠纷化解措施或方案,逐步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出台了《安岳县2022年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奖补方案》,落实奖补政策、明确奖补标准。五是完成了农村宅基地权籍信息外业调查和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建库工作;同时通过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与自然资源部四川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对接,完成了数据脱密工作。

(三)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形成联合监管机制。一是针对当前农业保险管理薄弱环节,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推进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安财金〔2022521号),完善了联合监管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行业部门与农业保险承办机构的信息沟通,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自愿参保,最大限度降低农户种植风险,确保农户利益不受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绩效。三是加强对承办保险机构的监管,对审计查出的违规办理保险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大耕地保护相关资金投入并强化资金监管。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用好用活各项资金,把好财政补贴审核关。一是出台了发放补贴管理相关政策,督促乡镇(街道)积极配合完成各项补贴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在政策范围内,积极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对耕地保护和稳定粮食生产的财政投入,夯实粮食增产“资金保障”。

(五)强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加快健全农业园区管理体系。一是成立了安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安岳县现代农业园区分类认定评分标准》和《安岳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二是认真落实规划“一盘棋”,修订完善了《县域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结合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明确园区功能定位、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充分发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作用。三是推广践行“农业共营制”园区运营管理机制,推动园区市场化运作,组建罐子河、真南、孟公等试点村土地股份合作社6个,示范带动农民增收。大力培育园区农产品品牌,组织园区内企业积极参与农博会等宣传展销活动,依托企业销售链条优势,贯通产、加、销渠道,提升园区农产品产值。充分利用园区现有资源优势,加快建设粮经统筹园区“农业综合服务超市”、合作园区“两主体四中心”等产业服务体系,适度打造“极目坡”“归黎台”等农旅点位,实施农村风貌治理,以二三产业促进园区内农户增收。

(六)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管理。坚持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建设,统一规划、科学布局、优化设计。一是2022年建设方案编制中,高标准农田区有“非耕地”的,一律不纳入规划范围,防止建前“非粮化”。二是完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规划,拟新上项目区内有“非耕地”的,坚决不纳入规划建设范围。三是建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台账,对在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严格按照要求督促施工方进行返工处理,保障工程质量达标。四是建立了建后管护制度,并落实了管护经费。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县将在以后年度的12月公告后续整改情况,直至所有问题完成整改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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