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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 安岳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安岳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31   录入: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

                         安岳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安岳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激励办法

                                   (试行)》 的通知

安国资金融局〔2023125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岳经开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安岳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激励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      安岳县财政局       

2023731

 

安岳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

激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奋力推动新时代安岳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

(一)各银行机构在本县的县级分支机构及地方法人机构。

(二)保险机构在本县的县级分支机构。

二、评价原则

(一)综合性原则。通过建立综合指标体系,对金融机构特定会计期间支持地方发展成效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和评判。

(二)客观性原则。职能部门正式统计、可连续获得的定量数据为主要指标,客观评价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成效。

(三)导向性原则。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评价指标和奖励办法要有鲜明导向激励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全县产业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

三、评价内容

(一)银行机构:评价内容共包9个类别17项指标(不含加分项目),分别存贷款余额(增量增速、贷款余额(增量和增速)、乡村振兴贷款余额(增量和增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量和增速、工业贷款余额(增量和增速、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增量和增速)、县属国有企事业及县域内重大项目贷款(新投放贷款量余额)、税收贡献增量和增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防范金融风险和改革创新作为额外加分项(最高加10分)(详见附件1

(二)保险机构:评价内容包括5个类别8项指标(不含加分项目),分别是保费(收入与增速)赔付(赔付率与增速)税收(增量与增速监管投诉办结率、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险资入安和改革创新作为额外加分项(最高加10(详见附件2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主体

评价工作由县国资金融局会同人行安岳县支行、县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实施时间

评价工作在次年1月启动,3月底前完成,各类评价指标以评价年度12月末数据为准。

(三)实施程序

1.自评。各金融机构根据评价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县国资金融局

2.审核。县国资金融局会同人行安岳县支行、县财政局等部门对参评机构的数据、佐证材料等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计算各机构得分。

3.审定。评价结果经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县国资金融局政府审定。

五、结果运用

(一)通报表扬。对评价排名前五的银行机构、排名前五的保险机构,授予先进单位称号,由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

(二)政府性资源支持。对于银行机构,在县本级财政部门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存放银行选择以及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新开立、变更财政专户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选择中,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性资源支持重要参考依据,由县政府统筹考虑。对于保险机构,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小额人身意外保险等涉政类保险的承保机构选择中,将评价结果上报市级或本级作为评分重要参考。

(三)奖补支持。对考核第一至第五名的银行机构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7万元;对考核第一至第五名的保险机构分别奖励12万元、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

六、其他事项

(一)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实行预算管理。

(二)各金融机构应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成绩。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一经发现,除没收发放的奖励外,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并抄报上级监管部门。

(三)本办法评价为年度评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1

安岳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总分

100分)

数据来源

备注

1.存贷款

15分)

贷款余额

各行当年贷款余额对比

以当年各行贷款余额排名,第一名10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贷款增/最高行贷款增×10

10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人行安岳支行审核

 

贷款余额

增速

各行当年贷款余额增长率对比

以当年各行贷款余额增长率排名,第一名5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长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贷款增长率/最高行贷款增长率)×5

5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人行安岳支行审核

 

2.

15分)

贷款余额增量

各行贷款余额

增量对比

以当年各行贷款余额增量排名,第一名10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贷款余额增量/最高行贷款余额增量×10

10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人行安岳支行审核

 

款余额增速

各行当年贷款余额增长率对比

以当年各行余额增长率排名,第一名5分,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长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余额增长率/最高行余额增长率)×5

5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人行安岳支行审核

 

3.乡村振兴贷款(10分)

涉农贷款余额增量

各行涉农贷款余额

增量对比

以当年各行涉农贷款余额增量排名,第一名5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涉农贷款增量/最高行涉农贷款增量×5

5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人行安岳支行审核

 

涉农贷款余额增速

各行涉农贷款余额

增长率对比

以当年各行涉农贷款余额增长率排名,第一名5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长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涉农贷款增长率/最高行涉农贷款增长率)×5

5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人行安岳支行审核

 

4.小微企业贷款(10分)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

各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量对比

以当年各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量排名,第一名5分,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量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最高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5

5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人行安岳支行审核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

各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率对比

以当年各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率排名,第一名5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长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率/最高行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率)×5

5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人行安岳支行审核

 

5.业贷款

10分)

工业贷款余额增量

各行工业贷款余额

对比

以当年各行工业贷款余额增量排名,第一名5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工业贷款增量/最高行工业贷款增量×5

5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人行安岳支行审核

 

工业贷款余额增速

各行工业贷款余额

增长率对比

以当年各行工业贷款余额增长率排名,第一名5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长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工业贷款增长率/最高行工业贷款增长率)×5

5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人行安岳支行审核

 

6.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域内重项目贷款20分)

当年县属国有企业、县域内项目新放贷款

各行当年县属国有企业、县域内项目新放贷款对比

以当年各行县属国有企业、县域内项目的新放贷款进行排名,第一名得15分,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当年投放县属国有企业、县域内项目贷款/最高行当年投放县属国有企业、县域内项目贷款×15

15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县级相关部门、人行安岳支行审核

 

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域内重项目贷款余额

各行县属国有企业、县域内项目贷款余额作对比

以各行县属国有企业、县域内项目的贷款余额进行排名,第一名得5分,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县属国有企业、县域内项目的贷款余额/最高行县属国有企业、县域内项目的贷款余额×5

5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县级相关部门审核

 

7.民营经济贷款(8分)

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增量

各行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对比

以当年各行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增量排名,第一名5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民营经济贷款增量/最高行民营经济贷款增量×5

5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人行安岳支行审核

 

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增速

各行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增长率对比

以当年各行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增长率排名,第一名3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长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民营经济贷款增长率/最高行民营经济贷款增长率)×3

3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人行安岳支行审核

 

8.税收贡献(7分)

实缴税款增量

各行当年实缴税款同比增量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各行实缴税款增量排名,第一名4分,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量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实缴税款增量/最高行实缴税款增量)×4

4

县税务局提供

 

实缴税款增速

各行当年实缴税款

同比增长率

以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各行实缴税款同比增长率排名,第一名3分,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长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行实缴税款同比增长率/最高行实缴税款的同比增长率×3

3

县税务局提供

 

9.其他

5分)

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各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工作情况

根据各银行机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完成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工作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5

各银行及相关单位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审核

 

10.加分项目

10分)

防范金融风险

各行当年防范非法集资、不良贷款处置等情况

根据各银行机构当年防范非法集资、不良贷款处置等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以上最高加3

3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人行安岳支行审核

 

改革创新

各行当年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经验做法情况

争取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政策、措施在我县先行先试,每落地一项分别加2分、1.51分;当年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先进经验被省级、市级、县级采纳并推广的,每项分别加2分、10.5;已落地创新产品当年度累计投放贷款金额达到3(含)亿元以上的加3分,2(含)-3亿元的加2.5分,1(含)-2亿元的加2分,0.5(含)-1亿元的加1.5分,0(不含)-0.5亿元以下的加1分。

以上最高加7

7

各银行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人行安岳支行审核

 

注:以上指标中,监管部门有明确量化要求的,须达标才能参评,否则该项指标不得分

 

 

附件2

安岳县保险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总分

100分)

数据来源

备注

1.保费40分)

保费收入

机构当年保费收入对比

以当年各机构保费收入排名,第一名20其余按比重计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机构保费收入/最高机构保费收入×20

20

由资阳银保监分局安岳监管组提供数据。

 

保费收入增速

机构当年保费收入增长率对比

以当年各机构保费收入增长率排名,第一名20分,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长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机构保费收入增长率/最高机构保费收入增长率)×20

20

由资阳银保监分局安岳监管组提供数据。

 

2.赔付25分)

赔付率

机构当年赔付率对比

以当年各机构赔付率排名,第一名15分,其余按比重计分。计算公式:

实际得分=(本机构赔付率/最高机构赔付率×15

15

由资阳银保监分局安岳监管组提供数据。

 

赔付增速

机构当年赔付增长率对比

以当年各机构赔付增长率排名,第一名10分,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长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机构赔付增长率/最高机构赔付增长率)×10

10

由资阳银保监分局安岳监管组提供数据。

 

  1. 税收贡献(10分)

实缴税款增量

机构当年实缴税款同比增量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机构实缴税款增量排名,第一名5分,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量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机构实缴税款增量/最高机构实缴税款增量)×5

5

县税务局

 

实缴税款增速

机构当年实缴税款同比增长率

以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机构实缴税款同比增长率排名,第一名5分,其余按比重计分,负增长不得分。计算公式:

该项得分=(本机构实缴税款同比增长率/最高机构实缴税款的同比增长率×5

5

县税务局

 

4.监管投诉20分)

监管投诉办结率

机构当年监管投诉办结率

无投诉或监管投诉办结率达100%,得20分,90%≤投诉办结率<100%,得15分;70%≤投诉办结率<90%,得10分;50%≤投诉办结率<70%,得5分;低于50%不得分。

20

由县国资金融局、资阳银保监分局安岳监管组提供数据。

 

5.其他

5分)

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

各机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完成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工作情况

根据各保险机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完成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工作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5

机构及相关单位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审核

 

6.加分项目

10分)

险资入安

引进本机构系统保险资金支持我县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情况

引进本机构系统保险资金支持我县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每投资500万加0.2分。

该项得分=机构当年协议投资金额/500万元×0.2

以上最高加5

5

机构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县级相关部门审核

 

改革创新

各机构当年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经验做法情况

争取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政策、措施在我县先行先试,每落地一项分别加2分、1.51

以上最高加5

5

机构提供,并对真实性承诺,由县国资金融局、县级相关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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