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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岳县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 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0   录入: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现将《安岳县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2530

 

安岳县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坚决维护全县食品安全,助推安岳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夯实基础强保障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强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对照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强化乡镇(街道)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完善信息通报、形势研判、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动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台账并按季度调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委巡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内容。(县食安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年底前向上级党委、政府书面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单位协助分管县领导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年底前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和分管县领导食品安全工作履职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工作保障力度

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装备配备,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需要。〔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四)完善法规标准建设

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宣贯培训和跟踪评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围绕“安岳柠檬”“周礼粉条”“通贤柚”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动制定完善地方标准(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柠檬产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深化行刑衔接制度,建立完善数据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交、联合督办和涉案物品存储销毁长效机制(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基层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1“样板所”(安岳县市场监管局岳阳市场监管三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着力提高基层农产品质检机构综合检测、运行管理、监测预警和为农服务能力,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省级能力验证考核通过率达到100%;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盯紧盯牢重点环节,聚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一)强化源头污染治理

持续开展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污染风险监测及风险评价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强化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运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4%以上;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禁种口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快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餐厨废弃物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

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安全施肥用药水平;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定期发布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完成4种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扎实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品种精准治理,落实“四个一”精准治理措施,完成全面摸底、网格体系、风险研判、集中宣传和拉网排查“五个一”任务,抓好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严格粮食加工企业许可准入,提升重金属检验检测设备配备覆盖率,对购进的原粮必须索取核验重金属、真菌毒素等出库检验报告;严把出仓(库)检验关,严防不合格粮油流入口粮市场;严格执行《四川省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必检项目》要求,必检指标不得低于规定的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每万吨粮食产量不少于1个监测样品,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加快粮食环保烘干设备设施推广应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抓好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做好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川食安)登记工作。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阳性事件应急管理,实施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冷库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严肃查处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落实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人员的防护措施(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聚焦重点领域,全方位履行监督职责

(一)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提升学校明厨亮灶建设水平,12月底前实现城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成率90%以上;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陪餐、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民主监督等管理制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校园超市(小卖部)和中小学校门外50米范围内的食品摊贩整治;鼓励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快检工作;大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开展信用评级,对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抓好《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和学校试点建设(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二)加强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管理

抓好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工地食堂、A级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重点场所行业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许可资质、流程布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条件,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紧盯旅游高峰期,防范发生因超限量、超能力提供餐饮服务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民宗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

严审特医食品、成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经营资质条件,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格专区专柜销售,规范会议营销行为巩固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严查虚假标识、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行为。稳步推进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经营行动规范,强化示范引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和“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认真做好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和食品摊贩的信息统计与报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等有关工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促进农村集体聚餐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引导其改善经营条件,规范经营行为,实现规范管理、安全卫生、整洁有序、便民利民的目的〔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食品摊贩监督检查频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向社会公布。组织食品摊贩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升从业素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水平

(一)加快推进智慧监管

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宣传推广力度;农村集体聚餐在线监管率力争达到70%;12月底前,城区250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40%以上;推行食品安全动态评分和公示公开;开展“网络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持续深化网络政企合作,大力推行网络订餐“吹哨人”“食安封签”和网上“阳光厨房”,推动无接触取餐柜建设工作,不断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12月底前实现城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成率90%以上(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开展“阳光农安”试点,探索创新智慧农安监管模式(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着力实施信用监管

加快食品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全面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在食品经营企业、学校食品安全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对列入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监管力度,落实各项惩戒措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持续强化检监联动

县农业农村部门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量保持在1批次/千人以上,监测类别涵盖6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中所有食用农产品及加工原料(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完成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监测1批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量达到3.3批次/千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衔接联动,做好核查处置,确保风险监测问题产品查明率100%,监督抽查问题产品查处率100%(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建立完善《安岳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协作及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安岳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风险研判会商,强化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及时排查系统性、行业性和区域性风险。(县食安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管执法,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落实好各子行动年度目标任务(县食安办牵头,各相关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扎实开展执法行动

深入实施“铁拳”“昆仑2022”“春雷行动2022”“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专项执法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种类,将监管和打击贯穿于非法生产、非法加工、非法交易等全环节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加强对互联网、跨境等经营方式监管;健全举报机制,加强协作联动,探索开创智慧执法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狠抓大案要案查办

坚持从严基调,狠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和挂牌督办案件,形成社会面威慑。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查办一批性质恶劣、影响大、热点高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大警示和震慑力度。(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示范引领,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一)推动食品产业发展

着力推进特色产业稳面提质增效,菜、果、药等特色产业种植面积稳定在43.2万亩,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45家;加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抓好优势特色水产品品牌培育(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积极打造“阳光小作坊”,探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鼓励统一提供检测等技术服务;深化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和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企业提质升级,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开展餐饮服务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店)创建行动,着力推动小餐饮业态向集约化、规范化转型升级(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巩固示范创建成果

持续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效,确保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复评审。实行示范创建动态管理模式,巩固第二批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示范街创建成果。(县食安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

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持续开展“周三查餐厅、周四查市场”“你点我查”“等主题活动,利用“全民营养周”“全国科普日”等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科普宣传活动,持续加强“反食品浪费”、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饮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宣传,稳步提升食品安全社会满意度(县食安办、县委宣传部等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评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十大案例、选树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县公安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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