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7亿元、增长0.4%。分城乡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04亿元、增长0.3%,其中10月当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下降0.2%,增速比9月当月增速低3.5个百分点;在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和商业设施不断完善等因素带动下,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3亿元、增长0.8%,增速比城镇消费品零售额高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