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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医疗保障局对安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9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8-17   录入:安岳县医疗保障局

安岳县医疗保障局

对安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99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付利成、李春花、张劲、张志英、夏兵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改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第9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拓宽城乡居民缴费渠道,加大缴费方式宣传力度。每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启动前,印发宣传资料、海报并分发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村村通广播及电视台滚动播发参保政策及缴费方式,缴费标准及缴费流程按照《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资府办发〔201681号)和《资阳市医疗保障局 资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资阳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标准的通知》(资医保发〔201927号)执行。

二、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参保任务数。按照《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资府办发〔201681号)文件精神,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同时,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了医疗保险的,不得在本市参加。各乡镇可凭收集到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市外的参保凭证作目标任务基数核减。

三、积极向市局反馈参保群众呼声。目前,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报销政策按照《资阳市医疗保障局 资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资医保发〔201929号)文件执行,我局将认真收集参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

四、进一步加大门诊统筹政策宣传,取得参保群众理解。根据资府办函〔2018146号文件规定:自201911日起,取消基本医疗保险第三、四档次个人账户,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国家医保局文件规定: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实行门诊统筹政策,是国家大的方针政策,今后各省将逐步统一执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安岳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医保经办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参保居民医保待遇。您们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安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安岳县医疗保障局

20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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