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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6-22   录入:安岳县医疗保障局

安岳县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的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职能,提高经费的使用效能 ,完善收支管理,保证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本着保障有力,强化管理,深化改革,提高效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川委办〔201411号)以及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局机关财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财务管理的原则依法管理,注重效益;保证重点,统筹兼顾;严格收支,科学规范;量入为出,厉行节约。

二、财务管理的任务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

(三)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机关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三、财经纪律

按照现行财务管理体制,强化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能,杜绝违规违纪的行为,确保各项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各股(室)财务实行报账制,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机关的收支预算和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人员工资和政策性补贴,由当地财政核定,按月报财政国库上卡集中发放。

四、财务管理的内容

(一)流动资金管理

1.出纳为了办理日常业务必需的现金开支,应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执行。

2.出纳收支现金,必须认真填制和审核收付款单据,现金付款凭证加盖现金付讫章,并做好现金日记账;对各收入、支出票据要素不全和不合规范的事项,出纳应坚决抵制,不予以收、付款。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及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现金结算范围为:

1)发放直发工资以外的津补贴、奖金;

2)各种劳务费、福利费、出差补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3)不具备转账或公务卡结算条件的,除确需以现金方式结算的,由经办人书面说明原因并经局领导同意支付的;

4)临时聘用外来人员工时费。

3.银行存款管理。严格按规定开设单位基本银行账户,自觉接受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不允许擅自多头开户。严格管理和使用各种银行票据,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建立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要逐日逐笔记账,随时反映银行收、付业务动态情况,按时与开户银行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等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会计稽核和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银行有关印鉴不能由一人集中保管,应实行分管制度。

4.按照货币清查原则,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保证账款相符、账账相符,超出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部分,必须存入开户银行,不得自行保管,不得公款私存,超过限额存放的发生被盗或意外损失,由现金保管人员赔偿。现金收付和保管由出纳人员负责。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逐日逐笔记录现金收、付情况,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款相符,真实反映现金库存情况。不得随意借支、白条抵现,挪用公款或私设小金库,保证货币资金安全完整。清查核对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不论情节轻重,均应及时查明情况向领导报告,尽快严肃处理。对资金短缺,要查明原因,补记入账,不得以

(二)收入管理

1.财务收入是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的资金。其中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统一管理,不得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收入的管理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2.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从县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是医保局收入的主要资金来源,必须严格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报废车辆变价收入)、预算内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建立非税收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避免坐收坐支、截留、挪用或拖欠不交,从机制和源头上防止乱收费的现象发生。

(三)支出的管理

支出是指医保局依法履行职能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医保局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主要是指用于医保干部职工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是指保障医保干部职工正常运转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支出,是指用于医保局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支出及大型修缮费用。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基本建设支出等。

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实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严格支出审批手续,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

1、差旅费的管理严格按照机关制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1

2、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严格按照机关制定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2

3、会议(或培训)费支出机关各股室的会议(或培训)费支出,必须事前拟定会议(或培训)方案(含经费预算),经机关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报销时必须附会议(或培训)方案、会议(或培训)通知、签到花名册、会议日程安排表或培训课程表、住宿及餐费发票及清单,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4、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购置经费的管理为降低运行成本,办公用品、耗材、固定资产(大批、大额商品)统一由机关办公室指定专人(两人或两人以上)按政府采购程序购买(《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另行制定)。使用股室提出购买申请,经股室领导审核批准后报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并指定专人对购回的商品进行保管,各股室根据需要在机关办公室签字领用。对技术装备逐步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益。购置大型设备,要进行充分论证,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论证小组,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分析。属于固定资产管理(通用设备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5、通讯、办公设备维修的管理各股室需填报财务支出审批单,经领导同意后报机关办公室,再进行维修。报销时附局领导批准的审批单及发票,由财务室统一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出。

6、文印费的管理为节约开支,大力提倡无纸化办公,需打、复印资料的,一律自行打、复印或在机关办公室办理,无特殊情况不报在外打字、复印费。机关办公室对各部门领用的文印耗材要做好登记,防止印刷资料积压浪费。各部门所需印刷的文件、书籍、刊物、信封、信笺、报表、宣传资料等制版印刷品,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机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7、专项资金专项经费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核拨的指定项目和用途的经费。加强对专项经费的审核监督,严格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保证专项任务和计划的完成,所列科目必须按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列支。

8、福利费落实职工年体检、休假制度及做好退休职工慰问工作。

9、水电费管理严禁长流水长明灯,下班后各办公室一律熄灯,关闭电脑、饮水机、空调等电器设备,机关办公室随时抽查,违者通报批评。

10、机关经费管理。

1)出纳、会计分设,钱帐分开,出纳管钱不管账除现金日记账),会计管账不管钱。支付外单位资金在 1000 元以内的可支付现金,超过1000 元以上的必须使用转账结算。

2)严格规范经费报销审批程序。干部职工经办的公务经费支出交分管领导复核后,由办公室和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核,局长审批。报销时,原始单据和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报销单上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签人签名。

3)经局长审批后,出纳方能报销,会计方能入账。

4)坚持使用资金先请示经批准同意后方能办理的原则,坚决禁止先斩后奏行为发生。

5)机关各项支出的报销,原则上当月开支当月报销。大宗支出原则应采用政府采购和招标方式。

6)机关各项支出必须事前有预算,并按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标准执行。

(四)固定资产管理

医保局机关资产是指机关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局机关办公室对资产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的资产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维护、报废、变更等制度,明确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责任。严格按照采购流程,申请采购书由局领导签字递交局办公室,经由局办公室按照县财政局要求统筹安排采购,统一建立资产登记簿,资产使用人签字领用。如因工作变动,必须办理好财产物资移交手续。严格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固定资产报废,必须书面写出报废申请及原因,经财政局国资委审批后,由财务室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统一作报废处理并注销固定资产。

(五)预支管理

因公出差或经审批购置财产物资等,确需借现金的,必须经机关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出纳方可预借现金;未经批准的,出纳不得预借现金。审批后借用资金,出纳必须登记明细账。经手借用资金人员,在出差回单位或购置财产物资完毕一个月内填制有关票据,按照经费支出报销程序审批后到财务上结清账目,逾期未冲销借款的,扣发经办人工资直至借款还清为止。

(六)经费支出报销程序

机关经费开支实行经办人填制报销清单,票据审核人审核票据的合规性财务主管验收签字、局长审批、出纳复核(金额及票据张数)付款的程序。杜绝领导签字、出纳付款、事后审核记账的反流程。

(七)财务报表和会计档案

会计人员应根据经济业务的发生,及时、准确、全面地进行会计核算,并按月、按季、按年分别编制报表。会计人员如实、全面、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监督和检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和资料。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八)经费开支审批权限

各项支出应提前向局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能办理。实行民主理财,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经费开支8000元(含)以内由局长审批,8000元以上由机关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后执行。一切支出必须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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