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岳县医疗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对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五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10-12   录入:安岳县医疗保障局

安岳县医疗保障局

对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五次会议第157

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丁飞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不清零》(第15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现有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是由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而成。其中,新农合制度在2003年建立时,为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的积极性,扩大制度覆盖面,建立了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个人发生的门诊费用。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个人账户这一门诊保障方式也存在着弊端。主要包括:一是额度很小保障不足。个人账户金额很少,保障能力极其有限。二是共济能力差。个人之间缺乏互济, 负担不均衡,没有体现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基本原则。三是易诱发滥用。参保人往往认为个人账户的钱就是自己的”“不用就浪费等,于是将个人账户的钱用于刷米、油等生活用品,使基金监督管理难度增大。门诊统筹是将参保患者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的一种新的门诊保障措施,可以在全体参保人中实现有病与无病人群之间的互助共济,体现了社会保险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能够为参保人提供更加公平的医保待遇,同时有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为避免上述个人账户弊端,2007年我国城镇居民医保建立之初即建立了门诊统筹,不建个人账户。2009年,新医改普遍推进,新农合也通过开展门诊统筹替代了个人账户。随着2016年新农合整合入城乡居民医保后,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保制度,制度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大部分地方逐渐取消了个人账户,但也有个别地方保留了这一做法。因此,为进一步推进门诊统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门诊待遇,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对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做出部署: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文件精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第三、四档次取消个人账户建立普通门诊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资府办函〔2018146号)文件规定:从201911日起取消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第三、四档次个人账户,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在县域内取消药品加成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合格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80%比例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当年各档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的60%;第三、四档次参保人员年度普通门诊统筹限额结余不结转使用。20181231日前个人账户余额可结转使用。门诊统筹金可以在县内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的村卫生室(站)的门诊使用。

最后,感谢您对安岳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加理解门诊统筹制度设计的初衷,提升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征询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的意见表》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安岳县医疗保障局

                                                                                     20211012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