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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事项便民利民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1-08-23   录入:资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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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事项便民利民工作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窗口服务效率,全市公安窗口应遵循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认真落实以下便民利民措施,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服务,做到“服务零距离、工作零缺陷、群众零投诉”。

第二条  推行“五不”承诺制度。承诺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为难,不让工作事项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办件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滋生,不让窗口形象在我这里受损。

第三条  推行首问负责制度。服务对象到窗口办理或咨询事项,窗口第一个接触到办事群众的民警,有责任为其提供办理、咨询,或引导其办理、咨询。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对不属于自己部门承办的事项,要主动向服务对象说明相关情况。

第四条  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向其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第五条  推行限时办结制度。服务对象到窗口办事,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限时办结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其办理时限从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相关文件、材料的当日计算。除法律法规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承诺服务事项办理提速60%以上。

第六条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实行目录管理,对目录中已有事项,服务对象只需做出自己符合办事条件且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窗口工作人员应依据其书面承诺办理。

第七条  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窗口部门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审批事项,可先予受理和办理,在材料补齐后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第八条  推行延时服务制度。在非工作时间内,服务对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延长服务时间为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业务,避免服务对象“空跑、冤枉跑”,做到不办完最后一件业务、不送走最后一位群众不下班,确保每天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零停留”。

第九条  推行上门服务制度。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老、弱、病、残、孤等特殊服务对象,窗口部门可以采取上门服务,真正做到把方便留给群众、留给企业。

第十条  推行“绿色通道”制度。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老、弱、病、残、孤等特殊服务对象以及有紧急商务、出国(境)留学、治病、探望危重病人等紧急事由的,开通“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第十一条  推行预约服务制度。为避免长时间等候,服务对象可提前与窗口工作人员约定办理时间。预约服务采取“现场预约”“网上预约”“电话预约”三种方式,窗口工作人员应在群众预约时一次性告知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在约定时间内为其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二条  推行“一次办”制度。在符合法定条件、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为服务对象办理好相关业务。对于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材料,不再让服务对象提交纸质材料,真正实现让办事者“最多跑一次”。

第十三条  推行“网办邮送不跑路”制度。在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内对物流管理系统进行配置,全面落实政务服务“网办邮送不跑路”工作,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证件,免费提供证件邮寄

第十四条  推行简单业务“一证办”制度。对港澳台旅游签注、补换领驾驶证、补领行驶证、补领机动车号牌、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领免检标志、驾驶证延期审验等业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

第十五条  推行缴费方式“多样化”制度。证件缴费除刷卡缴费、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和银联二维码支付等方式外,针对不会使用电子支付的老年人等群体,实行代为收取现金方式,全力满足办证群众多样化缴费需求。

第十六条  推行邮政代办制度。建立警邮合作平台,推行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创新“警邮合作”服务模式。

第十七条  推行服务延伸制度。将服务延伸到乡镇、村,对能下放到乡镇一级的服务事项做到应放尽放;利用乡镇政务服务网点,办理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流动服务车”下乡、代办等方式开展延伸服务,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

第十八条  推行个性服务“自助办”制度。推广“一站式”自助服务模式,推广应用交管、出入境、户政自助服务终端。设置自助服务区和咨询服务岗,实现自助照相、照片写入、信息查询、车辆购置税自助缴税、港澳台签注等个性化业务自助办。

第十九条  推行申请材料“减免”制度。在窗口配置复印机、打印机,提供免费复印。对申请表格、证明材料等,实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凡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材料一律减免。

第二十条  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制度。在“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微户政”“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移民管理机构12367服务平台”开展业务咨询、资料预审、网上预约、网上办证、交管学法减分等业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第二十一条  推行政务事项“异地办”制度。推行省内、川渝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推行出国(境)证件“全国通办”,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推行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车辆转籍异地通办;推行跨省异地检验;推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推行车辆异地转籍登记;推行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等,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范的,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由资阳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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