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年禁渔”决策部署,切实保护我镇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深入开展执法攻坚,严惩涉渔违法行为,维护和巩固提升长江禁渔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对渔政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加强长江流域及重点水域禁捕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等行为,建立健全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执法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24年禁渔期天然水域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加强对非法捕捞及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与打击,有效降低案件发生率,确保“禁渔令”落实落地,为修复水域生态和保护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禁渔期天然水域专项执法行动落到实处,成立禁渔期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邹 海 镇长
副组长: 刘福亮 副镇长
成 员: 刘亚欧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正德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昌宴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刘建辉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邓春梅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建桦 行政综合执法办主任
张红军 镇行政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
郑明江 镇行政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
张朝兵 协警
邹良兵 协警
秦 明 协警
谭成兵 协警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王建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禁渔期天然水域专项执法的组织协调、执法巡查、工作指导、督查检查及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四、禁渔范围
全镇所有天然水域
五、禁渔时间
2024年3月1日0时至2024年6月30日24时。
六、行动任务
(一)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整治,重点打击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禁用方法和禁用渔具等涉嫌刑事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清理取缔“三无”涉渔船舶、禁用渔具、遗留残存网具等非法捕捞隐患,整治乡镇(街道)自用船舶携带禁用网具进入禁捕水域及其他违规涉渔情况,持续巩固“四清四无”任务目标。
(三)规范垂钓管理,严厉打击“泥鳅党”(指以泥鳅等鱼虾类活体为饵料窝料)、海竿阵、可视锚鱼以及市场销售钓获物等生产性垂钓行为。
(四)全覆盖开展渔具店执法检查,规范渔具销售,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禁用渔具销售源头管理,督促渔具销售店按规定宣传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告知购买者遵守禁渔规定等制度,对销售养殖生产用渔具,要建立渔具销售台账,做到闭环管理,严禁用于非法捕捞。
(五)依法查处其他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等 违法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村(社区)结合工作实际和辖区内天然水域特点,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行动方案,合理安排人员,合理部署,持续稳步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分析违反禁渔规定者活动规律,针对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天然水域,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特别是属地管理的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定期对重点天然水域做好巡查检查。
(二)强化舆论引导。坚持打击惩治与宣传防范并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发动干部群众、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等,扩大宣传覆盖面,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重大违法行为,让违法后果家喻户晓,使禁渔政策深入人心,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三)积极联动配合。根据禁渔执法监管形势和任务情况,以重点禁捕流域及其周边区域为整体,开展执法协作联动,特别是乡镇辖区交界的天然水域容易成为盲区,做好协调配合,确保辖区内天然水域全覆盖监管。
(四)建立举报制度。设立禁渔举报电话,通过报刊、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公开,接受广大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群众举报事项,经登记后,要明确负责查处的要求和时限。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泄露举报人有关举报情况,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禁渔期间,思贤镇举报电话:02824511111。
(五)加强信息报送。禁渔期间,各村社区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立即开展查处,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思贤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要注意掌握本辖区禁渔进展动态,在专项行动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将禁渔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及成功做法逐级向上报告,提高禁渔期专项行动成效。(联系人:邓春梅,电话:17390524301,联系地址:思贤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