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岳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安府办发〔2018〕71号)和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岳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20〕9号)规定,经过“户主申请,乡镇调查、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审批”的程序现将2022年9月城乡低保审批情况通知如下:
一、同意班啟琴等9户10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
二、同意吴太佰等5人因死亡原因出保;
安岳县思贤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