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永清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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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永清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清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录入:安岳县永清镇

关于印发《永清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扑火救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使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

镇、村(社区)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并成立了永清镇森林防灭火总指挥、永清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永清镇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和永清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队。

    (一)森林防灭火总指挥

党委副书记、镇长尹明刚同志任永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担任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责任人,全面领导、指挥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负总责。武装部长、副镇长喻亿同志任永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小组

总指挥:尹明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指挥长:喻  亿    武装部长、副镇长

 员:周作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纪委书记

马德兵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张雯馨    组织委员

     副镇长

                       黄章俊    副镇长

         陶家华    永清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治理办,由彭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蒋寅东同志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二)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

 长:杨远福  党委书记

副组长:尹明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员:周作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纪委书记

 亿  武装部长、副镇长

            马德兵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张雯馨  组织委员

   副镇长

        黄章俊  副镇长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玉梅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吴正健  财政所所长

        喻益利  社会事务管理办主任

        唐兴平  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永清派出所所长     

        陶家华  永清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站长 

            永清幼儿园园长

        安小强   永清小学校长

        刘建军  永清中学校长

        刘长旭   坪河九义校校长

        刘洪雄   永隆九年制学校校长

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治理办,由喻亿同志任主任,成员由彭静、蒋寅东、张寒禹担任,蒋寅东同志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三)森林防灭火应急队(30-50人)

1.上班时间防灭火应急队

 长:杨远福

副队长:  亿

 员:全体在岗上班镇干部、各村(社区)实职干部、民兵连长。

2.节假日防灭火应急队

 长:值班领导

 员:镇值班人员、各村(社区)实职干部、民兵连长。

3.村(社区)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应急队。

(人数不少于10

     (四)职责分工.

镇社会治理办: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社区)、组进行典型宣传二是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向上级反馈现场情况,事后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镇辖各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永清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永清中心卫生院:负责制定医护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镇其他各单位:根据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二、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

(一)加大力度,广泛宣传。各村(社区)、各单位必须加大森林防灭火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标语、网络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主要宣传《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扑火安全常识》《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高温干旱防火注意事项》等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灭火意识。通过强大的政治宣传和政策法规教育,使防灭火工作深入人心,为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巡山护林制落实责任。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巡山执勤。村(社区)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灭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密切监视本辖区的森林火情,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地段要实行全面看守,如发生森林火情应积极组织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并按规定逐级及时报告。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值班值守制度。在防火期间,镇政府实行森林防灭火值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主要领导带队,值班电话及值班人员、和全体防火办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随时开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务必确保政令畅通。各村(社区)、单位也要按要求遵守森林防灭火值班值守制度。

       (四)加强演练培训。镇上每年至少进行2次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适时对村、社森林防火指挥和扑救人员进行培训。

三、扑救程序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所在镇森林防火机构或村(社区)两委报告。

(二)镇、村(社区)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召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三)扑救组随时向指挥组报告火情, 2小时未控制火势,指挥组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求增援。发生人员伤亡,要及时上报。

(四)后勤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1小时内,把水和干粮送到火场。

(五)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社区)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四、注意事项

(一)坚持“四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即:未经训练的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老人和体弱多病者参与扑救;严禁指派未经培训的人员参与扑救森林火灾,“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森防指备案,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二)扑火队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为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三)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四)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五)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安岳县永清镇人民政府    

20243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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