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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永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2   录入:安岳县永清镇

 各站办所(中心):

经研究决定,现将《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岳县永清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2日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34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发〔201930号)及《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我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基本原则,以推进行政执法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改善执法服务,保障行政机关全面履行执法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为我2021年底,基本建成规范有效的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和互联互通的智慧执法平台,行政执法行为明显规范。2023年底,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彰显,为全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党委书记伍中奎、政府杨远福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永清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内容

各责任单位(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给付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和格式。编制完成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行政执法规范用语等,通过上级建立统一的政府网站、公示平台和公示栏等渠道及时对外公示(涉及保密事项的除外)。

1、强化事前公开。各站办所(中心)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自身职责,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及时公开本部门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信息;完善并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职权类别、职权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办理期限、收费等情况;完善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等;编制公开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执法程序、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公开救济渠道、监督方式等。

2、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执法身份,采取佩戴执法证件的方式公示执法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要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开。在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作出该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该在有关法律文书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从信息公示平台撤销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规范文字记录。按照国家和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要求,结合有关规定和相关制度,研究制作行政执法规范用语、调查取证工作指南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规范执法用语,统一格式文本,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2、推行音像记录。制定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相关管理制度,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和执法活动场所,明确记录主体、设备配备、记录形式、记录要素、公开属性、储存期限和方式、监督管理等要求。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进行音像记录。严禁损毁、剪接、删改原始现场执法音像记录,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者通过互联网及其他传播渠道发布现场执法音像记录。

3、严格记录归档。建立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档案管理规定、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案件编号规则和行政执法案卷台账格式,加强对执法台账、法律文书、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制作、使用、管理和归档保存,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严格执行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记录资料归档有关规定。

4、运用记录作用。要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保证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三)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站办所(中心)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法制审核的具体程序、方式和时限;落实法制审核责任,全面系统地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1、明确审核机构及人员配备。明确司法所作为全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机构应当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积极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咨询作用,但不得以外聘法律顾问的意见代替本机关法制审核机构的审核意见。

2、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站办所(中心)要明确审核内容,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内容。

3、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各站办所(中心)要根据各站、所的特点,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全面系统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安排部署。2020186月中旬,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推动工作落实,完成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实施。自20206月底起,各站办所(中心)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办所(中心)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宣传。

(二)健全制度体系。各站办所(中心)要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四川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监督等制度,形成将“三项制度”贯穿始终的制度体系。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站办所(中心)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执法装备需求报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四)加强考核考评。人民政府将“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各站办所(中心)要狠抓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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