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永清镇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岳县永清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永清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学返校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20-11-10   录入:安岳县永清镇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坚守校园安全及《安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学返校工作预案》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范,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托幼机构、中小学等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各教育机构”)。

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本预案执行。

二、总体原则

按照“疫情响应不解除不返校、防疫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课”的原则,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严格遵照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开学时间和时序,各教育机构不得提前开学。

各民办教育机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自筹自备防疫物资,按照“筹备完善一个、核查审批一个、开学返校一个”的工作原则有序做好开学返校工作。

三、成立安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远福    镇长

副组长:黄      副镇长

 员:喻东兵    党政办负责人

吴正建    财政所所长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永清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坪河卫生院院长

付泽明    永清镇教办主任

     永清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永清派出所所长

徐常贤    永清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安小强    永清镇中心小学校长

黄金泉    永清镇初级中学校长

     永隆九义校校长

刘长旭    坪河九义校校长

各村(社区)主任

工作组下设七个工作小组:

(一)信息排查组

主要职责:1.各村(社区)、各教育机构按照“全覆盖、零遗漏”的工作原则,负责精准掌握全村、各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和学生分布情况、返校前14天和开学后每天的身体健康状况;负责全面了解教职员工、学生家庭成员及到家来访人员相关情况,做好师生疫情防控指导。2.各村(社区)负责及时向各教育机构提供重点管控人员名单。3.镇中心卫生院、坪河卫生院负责落实医护人员配合各教育机构开展体温监测等;负责及时向各教育机构提供到发热门诊就医的师生员工信息。4.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及时向各教育机构提供到药店购买治疗感冒等药物的师生员工信息。

(二)防控救治小组

主要职责:1.镇中心卫生院、坪河卫生院负责安排专人指导各教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2.镇卫健办负责督促镇中心卫生院、坪河卫生院安排专人指导各教育机构疫情防控工,督促指导各教育机构科学设置隔离室。3.镇卫健办负责协调指导镇中心卫生院、坪河卫生院开展突发疫情的处置和人员救治等工作。

(三)环境治理小组

主要职责:1.各教育机构负责校内秩序维护,做好校门管控、错时安排作息时间等工作。2.各教育机构会同永清派出所、各社区负责校内住户管理。3.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永清市场监管所负责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适时研判校园周边餐馆、商铺、娱乐场所等重点领域风险点,对可能存在风险的应暂停开放,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四)教学保障小组

主要职责:各教育机构严格遵照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实行“一校一策”“错峰开学”“错时报到”,确保安全有序开学。2.各教育机构负责延迟开学和开学后因疫情防控停课期间的网上教学工作。

(五)宣传舆论引导小组

主要职责:1.各村(社区)、各教育机构负责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疫情防控的自觉性。2.各村(社区)、各教育机构负责师生的宣传教育、心理疏导、社会稳定等工作。

(六)安全维稳小组

主要职责:1.各教育机构负责校园安全防范和师生稳定工作。2.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教育机构负责教育机构食品安全工作。3.永清派出所、镇社会治理办、各教育机构负责涉及教育机构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维稳处置工作。

(七)后勤保障小组

主要职责:1.各教育机构负责防控物资的需求统计、统筹管理和分发到人等工作。2.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假冒伪劣防控物资的查处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警

1.监测预警。各教育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开学安全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疫情隐患。

2.预警报告。各教育机构发现疫情隐患第一时间与属地医疗机构会商并提出初步意见;各教育和医疗机构及时分线将疫情隐患和初步意见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永清镇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局。

(二)应急处置

各教育机构在疫情隐患及时报送的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隔离、停课(工)等前期防范措施。在上级研判决策后,各级各单位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如在1周内,同一教育机构出现1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所涉教育机构须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告,并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如发现有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含我镇教育机构人员在外确诊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三)应急解除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当教育机构疫情隐患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经研判可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时,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各镇直单位,各教育机构要充分认识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能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教育机构要进一步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人员统筹安排,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确保开学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三)深入宣传教育,加强舆情引导。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教育机构要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冠肺炎和春季易发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安排专人负责舆情排查、引导和管控工作,坚持重大舆情及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各种舆情。

(四)强化督查督办,严肃纪律监督。镇纪委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开展工作督查,对履职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防控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