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4号令)、《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省国土资源厅、县政府地、国土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形成特点、主要诱因及危险程度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2020年主要地质灾害点预测
我镇地域广阔、地质构造和地层岩性复杂、地质灾害分布不均,目前全镇涉及地质灾害省上监测点有10个村16处。镇域内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隐蔽性较强、危害程度较高,灾害发生频率和发育程度受区域性大到暴雨影响明显,其暴发高峰期主要集中分布在每年的4月至10月,作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是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全镇为多发地。地形以高丘、窄谷为主,相对起伏大、纵出切割较深,多连坡连岩,坡度多在60°以上,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生频繁。
(二)地质灾害危险点
根据前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统计,全镇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24处;经专业队伍查实较严重的有16多处;威胁户数40余户,威胁财产600万元以上。对未经专业队伍查实的地灾隐患点仍需继续加强监测和逐步核查整治。
二、2020年地质灾害防御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防治工作责任。镇人民政府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组长为镇人民政府镇长杨远福,副组长为副镇长李昌建、成员为安虎、张宁、曾天武、陈其林、周荣举、王明、峗兵、廖安乐。各驻村干部为群策群防人员,负责各村地质灾害的收集、预防、监测、排查、防治和逐步核查整治,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各村、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操作层面,建立和完善村干部负责制和重要地质灾害专人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在人员、经费和设备等方面给予保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各村两委、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特征、险情、发展趋势进行即时监控和预测,要结合辖区拉网排查实际,进一步细化防御预案,并抓好落实。
(一)加强宣传,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和避让知识,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自觉性。建立健全镇、村、组群测群防的工作体系,确保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监测预警方法得当,组织避险措施得力,险情信息反馈准确快速。
(二)完善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完善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镇、村、职能部门要落实主要领导汛期带班制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村组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对危险点设立警示标志,切实加强监测,特别是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要第一时间做好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等工作。
(三)落实措施,杜绝人为诱发灾害。凡在地质灾害危险区,严禁采矿、伐木、取土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对人为诱发地质灾害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止一切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财政、民政、卫生、交通办等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情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要根据地质灾害灾情规模、类型、性质、稳定状况及危险程度作好防治工程设计,并及时开展治理,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