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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民政局关于成立资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5   录入:资阳市民政局

资民发〔202339

 

 

资阳市民政局

关于成立资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市级相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市民政局审核,成立资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委员会

 任:陶     资阳市民政局副局长

副主任:樊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雷学辉  资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罗劲松  资阳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员:曾     资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杨明峰  资阳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

督管理科科长

    资阳市养老服务协会会长

        李存雨  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工程师

刘钰塘  雁江区民政局副局长

梁中华  安岳县敬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乐至县民政局副局长 

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养老服务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评定委员会职责

1.指导监督资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总体工作,发布评定政策、制度、方案

2.讨论和审议年度整体工作,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和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对评定规则性条款争议的解决;

4.对评定结果的审核、确认与发布;

5.对其他需行使委员身份事项的执行。

(二)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接受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

2.解读资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相关政策制度、方案

3.负责资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整体组织及管理;

4.建设和管理资阳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

5.对等级评定过程和结果的沟通、组织、协调管理;

6.对评定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有效的资源保障;

7.受理评定委员会成员的加入与退出;

8.组织、安排评定委员会议事会议,解决评定工作中事务性争议;

9.执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委员管理

评定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换届或对其成员作出调整。评定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再继续担任职务:

(一)任期已满无意继续连任

(二)本人书面申请退出的;

(三)聘任期间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并经评审委员会决议

(四)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工作调整或其他原因不便继续担任

 

 

资阳市民政局

20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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