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火险期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川森防指办〔2021〕13号),根据2021年3月25日,刘建华乡长在县委农村工作会议上的安排,为做好清明节小长假森林防灭火值班值守工作,确保我乡不发生森林火情,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3月27日至28日和清明期间,县级相关单位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全县各乡镇(街道)确保森林防灭火措施落地落实,对督查发现问题将进行通报,并对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我乡为落实森林防灭火措施,党政主要领导必有一人在乡辖区内值守,其余在职干部职工将保障半数人员在岗值守、检查、巡逻。请各值班组要组织各村(社区)开展火情巡逻,并检查各村(社区)巡山记录、影像资料留存及护林员APP登录情况,(上级要求每天登陆达100%,并通报情况,登录时间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6点),严格落实“有火必报、一火一情、无火零报告”火情专报制度,收到火情报告,立即组织核实,并根据《云峰乡2021年度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各村(社区)要安排社长、护林员在3月27日至4月4日期间对重要林区进行蹲守、巡察。重点巡察林区内有祖坟的点位,并劝告祭祖人员移风易俗,推行鲜花祭祖等文明祭祀、绿色祭祖行为。若有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的,应远离林区,带火熄灭后方能离开,确保林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