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关于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有关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黄强省长和尧斯丹副省长关于非洲猪瘟防控的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全镇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保障生猪稳产转型,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压紧压实“三个责任”,建立统一指挥机制。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抓好辖区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举措。我镇在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县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双指挥长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层层筑牢织密非洲猪瘟防控网,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定期进行会商调度,动态分析非洲猪瘟防控各项工作和生猪稳产转型情况,一层一层抓落实。
二、做实做细“3+1”网格化管理,落实“四包干”。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3+1”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层层包干负责,对所有村组全覆盖分片包干管理。养殖环节的一级网格员由县级领导干部包干,二级网格员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领导干部包干,三级网格员由村组干部包干,对存栏500 头以上的规模场也要明确 1 名责任人,三级网格员要摸清养殖家底,掌握存栏变动和死亡情况;屠宰场网格员由官方兽医包干,要摸清屠宰生猪来源,监督非洲猪瘟自检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要切实构建起纵向到户、横向到边的严密监管网格。
三、开展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三大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三大行动”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物资。一是开展大消毒。对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等生产领域“五个环节”开展大消毒,对规模养殖场,要做好圈舍、物料进出车辆、交叉通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消毒;对农村散养户和中小规模养殖专业户要确保消毒全覆盖,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大消毒;对出现生猪异常死亡的养殖户和无害化处理掩埋点,要对猪舍、交通工具、物品、用具、场地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生猪运输车辆,要及时清理排泄物,生猪装前卸后做好清洗消毒;对生猪屠宰场,要对隔离圈、待宰圈每批生猪周转后进行清理消毒,对屠宰车间每天清洗消毒一次;对无害化处理收集点,要对车辆、转运用具、污染场地等每日进行清洗消毒。二是开展大培训。采取“分类指导、分层施教、逐级培训”的模式,对“三类人群”广泛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大培训。对养殖业主,重点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建设、疫情上报规定、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保险理赔等知识培训;对屠宰场、贩运户,重点做好检疫管理规定、非洲猪瘟检测、贩运车辆备案管理、违法案例等方面的培训;对官方兽医、乡村兽医,重点做好检疫管理规定、违法案例警示等培训。三是开展大宣传。利用镇村社宣传教育渠道,积极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加强防控知识大宣传。采用微信、视频、广播、电视、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普及非洲猪瘟防控知识技能,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要侧重加强生猪调运宣传,引导养殖户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三证齐全、来源清楚、健康的生猪。要广泛公布疫情举报电话,鼓励养殖户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四、严格做好生猪调运管控,实行“三个不购买三个强化”。
根据省最新的生猪调运政策,不购买省外生猪(准予“点对点” 调运的种猪和仔猪除外);不购买无动物免疫标识、无检疫合格证明、无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的“三无”生猪;不购买非备案车辆销售的生猪。强化非洲猪瘟临时检查站查验拦截力度。强化生猪收购贩运户和运输车辆的备案管理,县内从事生猪贩运和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四川智慧动监”完成备案,没有贩运经纪人和车辆备案信息的不得出具检疫证。强化生猪调运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养殖户警示教育,不贪图便宜买猪,重点打击运输未检疫猪、“洗猪”、网络渠道买卖“三无” 猪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严格落实屠宰监管和动物检疫,实行“三个全覆盖”。要监督指导屠宰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做好非洲猪瘟自检“全覆盖”。驻场官方兽医要严格履行检疫和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屠宰企业严格履行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动物检疫“全覆盖”。要严厉打击随意抛弃、销售、收购、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全覆盖”。
六、做好非洲猪瘟全面监测排查,实行“快速监测预警”。要构建完备的检测体系,快速找到可能感染的个体,快速采取措施控制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对“点对点”调运生猪,严格落实不低于 21 天的集中隔离制度,实行非洲猪瘟批批检测。3月起,辖区内生猪屠宰场环境样品、留存血样每月开展非洲猪瘟全覆盖检测。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全年全覆盖监测。对生猪发生异常死亡的,及时开展紧急监测。多环节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养殖风险警示。
七、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做到“快速应急反应”。要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物资管理,强化应急值守,坚持 24 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疫情举报渠道,及时核查举报线索。严格执行“3+1”网格化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响应,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控制蔓延。
八、有序开展春、秋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提高动物保护力。
要高度重视口蹄疫、高致病型禽流感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要适时全面启动免疫注射,强化资金保障,及时组织到位疫苗等防控物资,严密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和规模场程序化免疫,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 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九、扎实开展防控督促指导,确保措施到位。各村(社区)要成立防控指导组,对临时检查站、屠宰场、农贸市场、生猪养殖场(户)等重点环节开展防控指导,督促全面落实“3+1”网格化管理、调运监管、清洗消毒、排查监测等现行防控措施,对工作进展缓慢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环节,要限期整改,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