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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胜乡天然水域禁捕宣传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录入:安岳县东胜乡

安岳县东胜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胜乡天然水域禁捕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为进一步推动全乡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凝聚起关注、支持和推动禁捕工作的强大合力,现将《东胜乡天然水域禁捕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岳县东胜乡人民政府                 

2022620

 

 

 

 

 

 

 

 

 

 

 

 

 

 

 

 

 

 

东胜乡天然水域禁捕宣传方案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为进一步推动全乡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凝聚起关注、支持和推动禁捕工作的强大合力,现就加强禁捕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明确宣传工作总体要求

禁捕宣传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为核心,以宣传贯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重要意义为主线,以宣传贯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政策为首要任务,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宣传,让退捕渔民清楚、理解和支持禁捕退捕工作,让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推动禁捕退捕工作,为有力有序做好禁捕退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突出宣传工作重点内容。

(一)突出禁捕政策的宣传。要坚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深入广泛地宣传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重大战略意义,深入细致地解读禁捕退捕及渔民安置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解答广大群众提出的疑虑和担忧。

(二)突出禁捕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十年禁捕的政策措施、禁捕范围、执法监管、违禁处罚等具体要求,大力宣传两个“打非”专项行动动态和成果,让禁捕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突出重点区域的宣传。要把重点水域、场镇等重要区域作为宣传主阵地,要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餐馆等重点场所作为宣传的主战场,及时把禁捕政策宣传到位。要把乡居民社区、农民聚居点、九义校、乡级各单位作为重点宣传区域,做到禁捕宣传全覆盖。

三、丰富完善宣传工作举措。

(一)开展信息发布。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根据禁捕退捕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禁捕通告发布、通报重大案件等工作,主动与乡沟通衔接,以权威发布重要信息、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及时澄清不实谣言等为重点,把政府想说的、媒体关注的、公众关心的事宜,通过会议、广播、媒体吹风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出来,传播禁捕退捕工作正能量。

(二)丰富宣传形式。一是公告宣传。各村(社区)及时将禁捕通告牌(通告),安装(张贴)在重要河段和区域。二是广播宣传。各村(社区)把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制作宣传音频,在广播中反复播放。三是标语宣传。各村(社区)在重点水域悬挂标语,设置警示牌(可通过房屋立面、广播杆等设置小型警示牌)。四是发放宣传单。各村(社区)组织人员发放宣传单。

(三)动员公众参与。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动员群众主动了解并参与到禁捕退捕宣传中来。鼓励群众举报监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长江禁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宣传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把禁捕宣传作为扎实做好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细化宣传工作措施,分解任务、传导压力,建立健全宣传工作组织领导机制,确保各项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加强禁捕退捕工作信息采集、挖掘和编辑组稿,及时把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横幅标语照片,张贴的公告,警示牌,发放宣传单的情况照片,巡河检查的照片等)和禁捕退捕工作中的动态及成效、亮点和典型、做法、经验及时报送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做好舆情监测。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加大网络及社会舆情监测力度,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及时管控负面舆情,做好疏通引导,及时化解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对串联煽动规模性聚集和扬言采取个人极端行为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教育处置。

附件:1.东胜乡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  

2.警示标语  

 

 

 

 

附件1

东胜乡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

 

 长:姚永林   乡长

副组长:刘     副乡长

 员:廖永红   人大主席

            陈小勇   党委副书记

            刘小双   副乡长

                 组织委员

            戴海灿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长江   综合执法办主任

            姚永伦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主任

 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天然水域禁捕(退捕)的组织、协调,依法、科学、规范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承担日常事务。

 

附件2

 

警示标语

 

1.非法捕捞,从严打击。

2.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3.非法捕捞,将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4.严禁在天然水域内从事捕捞活动。

5.非法捕捞举报电话:110028-24876183

6.落实十年禁捕,保障生态安全。

7.打赢禁捕攻坚战,共筑绿水青山梦。

8.禁捕你我同行,构建生态文明。

9.依法禁捕好生态,留得绿水赢未来。

10.禁捕当代,利“渔”千秋。

11.严格执行禁捕政策,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捞行为。

12.爱国爱家爱长江,禁捕退捕利千秋。

11.加强禁捕退捕工作,优化水域环境。

12.禁捕没有旁观者,全民都是监管人。

13.禁捕十年人人参与,美好长江你我共享。

14.生态禁捕,恩泽千秋,放眼未来,造福万代。

15.实施禁捕制度,保护水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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