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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毛府发〔2022〕27号关于印发《毛家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录入:安岳县毛家镇

安岳县毛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毛家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毛家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岳县毛家镇人民政府       

2022524                           

 

 

毛家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使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近期持续高温、干旱,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镇、村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把森林防灭火的各项工作抓实、抓细。为此特成立毛家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和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

(一)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

 长:韩天龙(镇长)

副组长:陈  华(组织委员)

 员:彭  杰(人大主席)

 浪(纪委书记)

 兵(副镇长)

石先兵(副镇长)

瞿永生(副镇长)

 航(派出所所长)

李敏慧(党政办负责人)

 波(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主任)

郑春利(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靖云(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淼(财政所所长)

(二)森林防灭火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服中心,分管领导陈华兼任主任,成员由刘刚、陈元飞、段勇组成。

(三)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20人以上)

1.工作日应急分队

 长:翟昌伦(党委书记)

韩天龙(镇长)

副队长:瞿永生(副镇长)

 员:全体在岗镇干部

消防队成员

派出所干警

各村(社区)实职干部

义务民兵。

2.节假日应急分队

 长:各带班领导

 员:镇政府值班人员

派出所值班人员

各村(社区)实职干部

义务民兵。

3.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指挥和扑救应急队伍,人数在10人以上。

(四)职责分工

镇农服中心: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舆论引导,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典型宣传;二是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随时向上级反馈信息,事后配合派出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镇辖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灭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程序和受灾区社会治安,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

医院:负责制定医护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质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抢救伤病人员,并做好受灾区的防疫工作。

镇其他单位:根据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应急扑救工作。

二、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

(一)加大力度,广泛宣传。各村、镇级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森林防灭火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标语、网络、宣传车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大力宣传。重点宣传《四川省野外火源管理办法》、《扑火安全常识》、《森林法》、《森林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

(二)落实巡山护林制度。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组、社干部包山头、包路口的五级制度,利用森防APP,加强排查,消除隐患,疑难问题及时上报。各村护林员也要严格对辖区山头进行日常巡山管护,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在防灭火期间,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要有工作人员和领导带班,电话、手机24小时畅通,各村(社区)也要遵循值班制度,严格坚守岗位。

镇政府值班电话:028-24870506

(四)加强应急演练。镇每年至少1次以上的森林防灭火演练,实时对村(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和扑救人员进行培训。

三、火灾处置措施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所在镇、村防灭火机构报告。

(二)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启动扑救森林火灾预案,一是登记上报,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科学有序进行扑救。

(三)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2小时未控制火势的,须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发生人员伤亡的,要立即上报。

(四)后勤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前1小时内,运达水和食物。

(五)山火未彻底扑灭,扑救组不得撤离现场。明火熄灭后,现场应全面进行检查,消除暗火,并留人继续观察,直至确保彻底熄灭不复燃。

四、注意事项

(一)坚持“四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原则,即:未经训练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不打火、可视度差不打火、悬崖山谷不打火。严禁组织妇女、儿童、老人、体弱多病者参与扑救;严禁未经培训人员参与扑救。火场清理和留守人员实行登记报备。

(二)扑火人员要服从管理、命令、指挥,以队为集中,分散结合,严禁个人单独扑救,发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三)如遇到人员受伤,要迅速抢救撤离,并及时报告救治。

(四)如发现人员失踪,以组为单位进行搜寻,并及时报告指挥部情况。

(五)后勤组在运达物资供应时,应按“先前、再后”的原则,确保每位队员能及时补充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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