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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司办(2021)8号 资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落实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惠民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3   录入:资阳市司法局

 

资阳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习近平

法治思想大落实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惠民

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司法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落实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惠民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资阳市司法局

                                                                       2021322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落实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惠民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检验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阶段成效,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服务群众工作,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增强全市司法行政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惠民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为先导,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凝聚党心民心,为融入成渝地区双层经济圈,建设成渝门户枢纽、临空新兴城市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惠民实践活动,要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人民需求为方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人民群众最强烈、最急切、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开展实践活动,进一步创新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司法行政便民、利民、护民措施;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拓宽法治惠民利民服务领域;进一步丰富服务载体,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

四、活动内容

(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重点深入村(居)、物业小区排查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着力化解近三年来的积案、难案。(牵头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责任部门:各县(区)司法局,完成时限:331

(二)法律援助大惠民。市县法律援助中心开设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审查力度,依法治理欠薪顽疾。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持续加强律师驻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的值班制度,切实开展好认罪认罚从宽、刑事速裁等工作。(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责任部门:各县(区)司法局,完成时限:331

(三)公共法律服务大便民。集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宣传;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推出不少于2条的便民举措。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司法鉴定事项适当减免费用办理,让老百姓享受到便民、利民的待遇。(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责任部门:各县(区)司法局,完成时限:331

(四)法律知识大宣传。充分利用“两微一端”、资阳市融媒体宣传平台,组织开展“法治大讲堂”“送法下乡”“法治夜校”等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反家庭暴力法及扫黑除恶有关法律法规。(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责任部门:各县(区)司法局,完成时限:331

(五)行政复议大调解。以诉源治理为导向,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坚持“调解优先、逢案必调”,充分发挥对行政案件人、事、案接解早和介入快的优势,及时为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搭建有效沟通的平台, 对争议不大的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先行沟通,促进行政争议在萌芽阶段得到有效化解。(牵头部门: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责任部门:各县(区)司法局,完成时限:331

(六)服务乡村振兴大行动。持续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12348为农村群众开展线上法律咨询、调解等服务。组织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走访调查,解决农村常见法律纠纷。推进法律服务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积极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职能,通过答疑法律问题、代写法律文书、审查法律文本、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诊疗”服务,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牵头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责任部门:各县(区)司法局,完成时限:331

(七)营商环境大优化。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采取普法讲座、现场咨询、座谈等方式,为企业“量身定制”课程,开展“订单式”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化解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牵头部门:外来企业投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责任部门:各县(区)司法局,完成时限:331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明确责任。要充分认识为身边群众办实事好事是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是队伍教育整顿的根本要求,市局机关各科室、县(区)司法局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切实压实压紧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活动。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加强对各县(区)司法局工作指导,各牵头部门于331日前统一将实践活动有关资料收齐后交市局队伍教育整顿办。

(二)领导带头,强化监督。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到实处,形成领导作表率、班子带队伍、党员带群众的良好格局。市局机关各部门、县(区)司法局要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市局将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7项活动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三)统筹兼顾、务实创新。活动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设计开展好具有特色的“自选动作”,不断增强实践活动的吸引力。要注重统筹兼顾,把开展实践活动同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做到合理安排、整体推进,努力实现“一抓多促”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司法局、市级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运用展板、简报、信息等载体,大力宣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意义、部署要求,及时总结并推广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尊重群众,从感情上贴近群众,从行动上深入群众,为顺利开展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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