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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司办(2021)33号 资阳市司法局关于《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的请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10-08   录入:资阳市司法局

 

资阳市司法局

关于《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的请示》的批复

 

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你中心《关于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的请示》收悉,经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研究,为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良性运转,按照资财行〔201557号《资阳市财政局 资阳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同意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见附件),调整后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自2021101开始执行。

此复。

 

附件:资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

 

 

 资阳市司法局

                                                        2021108


附件

 

资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

 

一、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

(一)民事、行政案件

1.民事、行政案件:继续执行 1500/件。

2.群体性案件:1个受援人为1件,补贴1500元;每增加1人,增加500/件,以此类推,最多不超过15000元。

重特大疑难案件的办案补贴标准报市司法局另行审批。

(二)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600/件。

2.审判阶段: 1200/件。

3.犯罪嫌疑人异地羁押的,补贴标准增加100/件。

因受援人转委托等原因终止法律援助服务且承办人已开展相关工作的,补贴金额减半执行。

二、其他法律服务补助标准

根据市司法局或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参加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公益律师进项目进工地开展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等临时性工作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照律师值班补助200/天(或200/次)的标准给予补贴,从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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