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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资阳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录入:资阳市司法局

资司办202130号

 

资阳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资阳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资阳求真司法鉴定中心:

现将《资阳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司法局

 2021830

 

资阳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严格准入,提高质量和公信力,做实做深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四川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我市决定从今年8月起至20223月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全面评查是审查核实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是否具备与所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相应的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为客观、公正开展全面评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提高评查认识

各县(区)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要高度重视,把全面评查作为深化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具体举措,作为贯彻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全面评查开展好各项政策落实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市司法鉴定协会,各县(区)司法局;完成时限:20223月)

二、加强组织学习

(一)各县(区)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要组织广大司法鉴定管理干部和鉴定人着重学习《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司规〔202033号)、《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司规〔20205号)(以下简称《执业分类规定》)和《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司规〔20212号)(以下简称《细则》)等文件,准确把握条文核心要义。(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司法鉴定协会,各县(区)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完成时限:20218月)

(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负责审核登记和负责鉴定管理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把握好政策要求,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司法鉴定执业分类及准入登记评审的各项要求。学习过程中,有疑问或困惑的,由各县(区)司法局统一收集研究,逐级报告情况。重大情况商请省上专家研讨后进行解释,各县(区)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要全力做好协调、配好工作。(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各县(区)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9月)

(三)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要把学习作为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本机构、本人执业活动紧密结合,对照各项要求查漏补缺。针对各鉴定专业领域存在的不足,要通过组织业务培训、能力验证、测量审核、专业化实训等方式采取线上与线下、集中与分散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鉴定人司法鉴定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司法鉴定协会,各县(区)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完成时限:202112月)

三、严格自查评查

(一)此次评查范围为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核查时间自20218月起至20223月底结束。各县(区)司法局要明确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面自查评查工作举措,摸清底数和基础情况,有关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报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备案。(责任单位:各县(区)司法局;完成时限:20223月)

(二)评查重点为: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类别是否符合《执业分类规定》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根据《细则》对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构成、人员综合能力、鉴定机构能力、实验室资质、场所设施、仪器配置及使用情况等进行专家评审;鉴定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职业素质及专业技术能力,根据《细则》对鉴定人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背景、从业经历、专业技术能力、科研成果、论著成果、获奖成果、培训交流等进行综合评价。(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市司法鉴定协会,各县(区)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完成时限:20219月)

(三)评查方式为:采取鉴定机构自查自评;组织专家对鉴定机构开展全面评查,评后结果统一反馈至各县(区)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要按照评查结果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市司法鉴定协会,各县(区)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完成时限:20219月)

(四)成立全面评查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对接省上工作组,全力推进自查、评查工作。省司法厅、省司法鉴定协会将按照一组一领域、分类全覆盖的原则,抽调人员组成法医类(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物证类、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类评查小组,由省协会分管副会长、专业委员会主任牵头实施评查工作。(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市司法鉴定协会,各县(区)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完成时限:202112月)

四、客观、充分运用评查结果

(一)评查结果作为重新核定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类别的重要依据,司法行政机关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经评查,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已登记的执业类别与《执业分类规定》一致的,对其登记事项不予变更;不一致的,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具备从事某专业领城司法鉴定业务的条件和能力,根据评结果对其执业的专业领域、分领域及项目报请省司法厅变更登记。(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各县(区)司法局;完成时限:202112月)

(二)对评查发现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当再次组织评查小组进行评查,经评查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符合设立和准入条件的,重新核定其执业类别;不再符合设立和准入条件的,应当报请省司法厅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各县(区)司法局;完成时限:20223月)

(三)结合评查工作,鼓励引导鉴定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实现规模发展,规范整合小、微机构,推动机构做大做强、做精做优。(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科、行政审批科,各县(区)司法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提高组织保障

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协会要把全面评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靠前指挥,层层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协会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司法鉴定专家库建设,发挥专家作用,保证评查工作正常开展。注意新旧规定衔接,稳妥有序推进评查工作。坚持法治思维,加强风险防控,做好政策解读和思想引导工作,避免引发负面與情。评查期间,原则上暂停新增鉴定项目的审批。(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市司法鉴定协会,县(区)司法局;完成时限:20223月)

市司法局将对各县(区)司法局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予以通报。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联系人:余刚18081683558邮箱: 479956189@QQ.com

 

附件:资阳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资阳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李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员:陈      外来企业投诉科(行政审批科)科长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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