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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司办〔2020〕5号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安排部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8   录入:资阳市司法局

各县(区)司法局,临空区、高新区司法分局,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

现将《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安排部署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司法局

202048

 

资阳市司法局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

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安排部署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奋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 “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总体布局和省厅“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为抓手,突出政治引领、党建先行,聚焦“三大攻坚战”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维稳,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成渝门户枢纽、临空新兴城市”、“成资同城化”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依法治市统筹职能,一体推进法治资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二、目标责任

(一)加强思想教育学习

采取集中办班、专题辅导、网络培训等方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新的发展定位、发展战略、重点任务和关键突破等主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二)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目标办《关于督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重要安排部署》(202035)文件要求,梳理本单位牵头及配合的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认真组织完成并填写项目推进台账。

(三)强化监督考核

根据各责任部门报送完成情况,适时开展核查工作,并对核查到完成情况与报送情况不相符的责任部门进行通报。

三、相关要求

请各牵头科室(部门)于4246239231223分别将2020年四个阶段项目推进台账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局办公室汇总形成自查报告。(如有涉密材料,请通过OA邮箱发送)

联系人:尹璞特,联系电话:26110189

 

附件:1.资阳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成资同城化为引领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项目责任分工方案》项目推进台账

2.资阳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的决定〉项目责任分工方案》项目推进台账

3.资阳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有力净化政治生态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项目推进台账

 

 

 


 

附件1

 

资阳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成资同城化为引领

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项目责任分工方案》项目推进台账

 

 

序号

项目

项目内容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

牵头科室

推进情况

备注

坚持提升品质共享发展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提高就业、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保、文化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提升城乡基层现代化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常务副市长,分管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的副市长

市政府办公室(排在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长期坚持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四十八

优化营商环境

1.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深入实施建设全省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构建诚信受益、失信惩戒长效机制。拓展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功能,建设全市统一网络理政平台。建立完善符合国际规则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高服务效能。

常务副市长

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等

长期坚持

外来企业投诉科

(行政审批科)

 

 

2.坚持依法行政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建设,按照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办事。

常务副市长,分管司法工作的副市长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

长期坚持

法治

督察科

 

 

附件2

 

资阳市司法局

《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

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的决定〉

项目责任分工方案》项目推进台账

 

 

序号

   

项目内容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

牵头科室

推进情况

备注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制机制

2.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

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应建必建。依托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骨干企业等建立楼宇党组织。依托街道、市场监管部门、协会商会等建立商圈市场党组织。进一步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推动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推行党组织健全、公益性质明确、管理规范有效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接公共服务项目机制。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底前

政治部

 

 

完善乡镇(街道)管理运行体制机制

9.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

按照新的乡镇行政区划,保证一个乡镇设置一个规范化司法所。推动政法专项编制向司法所下沉,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021年底前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建立完善城乡服务供给机制

31.健全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孤寡残疾、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机制

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计划,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的实施方案,建成童伴计划项目村150个,推进村级育幼服务设施,结合实际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异地探亲活动。健全困难残疾人帮扶制度,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结合实际配备残疾人康复协调员。高起点做好县(区)养老服务机构“1N”体系规划,加快县级特困供养机构建设,逐步提升养老照护床位比例,探索建立财政统一购买特困供养对象医疗护理保险制度,鼓励社会团体、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公建民营”的方式参与特困人员供养。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措施,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持续实施高龄津贴发放,持续为全市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

市民政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

2022年底前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6.建立健全新市民服务管理机制

继续推行“全开放、零门槛”城镇落户制度,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城市间转移就业人口,加大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推进力度。将常住人口子女入学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规定常住人口子女与本地学龄儿童一样享受同等受教育机会。推进常住人口在居住地享有就业和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当地住房保障,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加强新市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强化警力配置,落实“六进六边”措施,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

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宗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期坚持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7.健全城乡结合部治理机制

加强对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出租房屋、重点单位摸排登记和清查整治。全面排查涉黑涉恶团伙线索和重点高危人员,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同步压减可防性案件,防止突出治安问题形成气候,全市警情、可防性案件数量逐年下降。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

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2021年底前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完善平安建设共建共享机制

49.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建立常态化信访终结退出机制

贯彻落实《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会商机制。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实施诉访分离,建立常态化信访终结退出机制。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分管信访工作的副市长

市信访局,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2021年底前

律师工作科

 

 

50.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创新社会治安防控模式,以“六无”平安村(社区)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基层“技防+人防+物防”立体多元的治安防控体系。依托各级综治中心,整合“雪亮工程”、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信息系统,与公安“天网”“智能交通”等各类公共视频资源及社会视频资源深度融合。组建公安、基层党员干部和网格员、红袖标、志愿者等“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联防联控队伍,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社会治安工作机制。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持续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医院)及周边环境整治、铁路周边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专项工作。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邪教反恐怖斗争。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资阳国家安全局、团市委等

2021年底前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完善乡镇(街道)管理运行体制机制

53.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

探索推行“全科网格”建设,构建全域覆盖、全网整合、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推行“大联动、微治理”,建立“网格发现、村(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置”工作机制。优化网格设置,配齐专兼职网格员,编制网格员职责清单,强化队伍建设。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事项准入和项目化支持制度,并按照“费随事转”原则落实相应保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长期坚持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加强党建引领能力建设

56.完善新兴领域党组织运行规则,加强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增强对网民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

指导市互联网行业党委、市建设行业党委、市民营经济行业党委、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商会综合党委完善相关领域(行业)党组织运行规则。加强互联网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根据互联网企业的特点,创新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管理方式,推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互联网企业落地见效。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商联

2020年底前

政治部

 

 

加强群众自治能力建设

66.推动城乡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健全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志愿服务网络体系,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网络对接平台。健全志愿服务褒奖激励制度,试点推行“时间银行”“积分兑换”等激励机制。加强党员、青年、巾帼志愿服务。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扶贫开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长期坚持

政治部、

机关党办

 

 

加强法治保障能力建设

67.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将全市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和组(社)负责人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干部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年度培训。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市司法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

2020年底前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68.深化拓展“法律七进”

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深化“宪法法律进学校(高校)”“服务大局普法行”等活动,持久开展“送法进乡村”“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有机融合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打造“法律七进”升级版。

分管司法工作的副市长

市司法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宗局

2020年底前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69.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

推进乡镇(街道)司法所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同步建设、融合发展,不断优化功能设置、人员配置。全面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市县检察机关基本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和应用工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020年底前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70.健全基层发展治理重大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机制

乡镇(街道)要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出台村(居)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重点做好农民工及其子女、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分管司法工作的副市长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2021年底前

律师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

 

 

71.深化法治示范创建活动

继续推进“九大基层示范创建”,大力开展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创新开展法治扶贫示范单位和守法普法示范户创建活动,深入挖掘守法普法典型,切实加强法治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

分管司法工作的副市长

市司法局,

市民政局

2020年底前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治督察科

 

 

73.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诉源治理”建设,深化“诉非衔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模式,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市、县、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市委政法委,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1年底前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75.健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

加快推进专职戒毒社工队伍建设,强化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服务管理工作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等措施的无缝对接;同时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在全市推广“123N雁归来”社区戒毒(康复)模式,强化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方法,落实网格化吸毒人员管控。

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

市公安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202年底前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76.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

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深入“打伞破网”,持续整治行业乱象,夯实基层基础,构建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市委政法委,市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

长期坚持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79.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

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和落实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制定完善行为规范等内部规章制度,加强自我管理约束。持续推进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和中央、省委宗教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力量和宗教执法队伍建设,大力推进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指导推动市级宗教团体制定实施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纲要。按程序开展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资阳国家安全局

202年底前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97.把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

将城乡基层治理纳入对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保证目标考核,对承担基层治理的市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市委副书记

市委目标绩效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长期坚持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十六

强化引领示范

108.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

积极组织各县(区)开展全国、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制定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实施意见,有序开展市级示范。将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纳入乡村振兴考核。

市委副书记,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市委常委和副市长

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

长期坚持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附件3

 

资阳市司法局

《贯彻落实〈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有力净化政治生态的决定〉

责任分工方案》项目推进台账

 

 

序号

   

项目内容

责任领导

部门

完成时限

牵头科室

推进情况

备注

十六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1.建立完善监督体系。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健全完善派驻监督体系,积极探索向国有企业等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开展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标准化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深化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持续开展“阳光问廉”“阳光问政”。

市委常委、

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分管国资委、审计、统计工作的副市长

市纪委监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

长期坚持

机关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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