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资阳市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资司发〔2020〕22号 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5   录入:资阳市司法局

各县(区)司法局、高新区司法分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市局各部门、下属各单位:

为加强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打造司法行政宣传特色品牌,助力依法治市全面推进,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资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方案

2.资阳市司法局关于成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3.资阳市司法局关于组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的通知

4.资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新闻采访审批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的通知

5.资阳市司法局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审批表

 

 

                              资阳市司法局

                             2020415

 


附件1

 

资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20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收集信息,挖掘工作特色亮点,特制定全系统2020 年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依法治市,建设“法治资阳”深入宣传司法行政 1+4 工作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工作新举措、新成效,动态报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资阳、法治资阳建设的积极性,为建设“成渝门户枢纽 临空新兴城市”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目标

以正面宣传、职能宣传、典型宣传为主要内容,做到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司法行政的业绩宣传相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宣传与法律法规普及教育相结合、特色亮点宣传与经验性做法相结合,深入挖掘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成效、亮点特色、先进典型,全面展示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和风采,提升司法行政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影响力。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各项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

(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1+4”工作职能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绩; 

(五)立足职能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

(六)队伍建设情况,发现挖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 

(七)重点工作系列报道,全面宣传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展成果;“十三五规划”收官、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疫情后经济复苏、“法律七进”工作经验做法 、“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防范化解“三大风险”、扫黑除恶、基层治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重要改革举措以及公证、鉴定、仲裁、律师、调解等行业协会满足社会法治需求,服务经济发展中的特色和亮点。

四、宣传形式

(一)媒体宣传。加强与中央、省级、市级主流媒体、传统媒体、融媒体(资阳日报、资阳广播电视台)及各类报刊、杂志的合作联系,开辟专版(专栏),树立精品意识,做好亮点的挖掘和重点工作的策划报道。 

(二)信息宣传。通过简报、动态、信息、专题汇报、工作综述等文字载体向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

(三)互联网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高效、便捷、广覆盖、可互动等优点,通过“法治四川”、“法治资阳”融媒体矩阵,加强和丰富信息动态更新,打造“指尖上的法治宣传平台”,积极向全国网民推送普法信息。

(四)法治文化示范阵地宣传。发挥滨河路法治长廊和九曲河法治示范段的引领带动作用,利用阵地中的普法载体传播法治警句、法治格言、法治图片等,使法治文化潜移默化的渗透到群众心中。

(五)户外广告宣传。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户外广告宣传牌、电子显示屏、小区楼宇广告位、电视(电影)公益法治宣传等向社会各界传递普法信息,着力宣传司法行政“1+4”职能职责,提高司法行政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六)社会各界互动宣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大众媒体、社会群众、志愿者、网格员、律师、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司法行政,通过走访、座谈、公开日、新闻发布、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沟通联系,广泛征求他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向社会宣传“1+4”工作职能,正面引导社会评价。

五、任务分解

(一)各县(区)司法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分局,

市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按照宣传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指标,分解工作任务。

(二)各县(区)司法局推荐不少于3名新闻宣传通讯员,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分别推荐不少于 1 名新闻宣传通讯员,组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队伍。(具体要求详见《关于组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的通知》)

(三)各县(区)司法局每周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含文字、图片、视频)不少于2篇;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每月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含文字、图片、视频)不少于2篇。专项工作综述、深度分析调研报告、专项活动特色亮点等材料随时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闻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省厅“五年三步走”工作计划和市局2020年度工作要点,深度挖掘特色亮点、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形成良好宣传效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区)局、高新区、临空区司法分局主要负责人、市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局普法依法治理科。各县(区)司法局、高新区、临空区司法分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新闻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的开展信息报送和对外宣传工作。市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要结合牵头工作和业务职能,梳理全年新闻宣传的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载体形式,便于汇总统筹安排。新闻办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与新闻媒体对接,协调内外,形成上下一体宣传合力。

(二)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突出宣传实效。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新闻采访审批工作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规范有序地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举办全市新闻宣传专题培训活动,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各地、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务必使新闻宣传收到明显成效。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新闻宣传人力物力投入,采用制作新颖、特色的宣传片或者微电影等方式,加强宣传推广。对取得较好宣传效果的,要及时将相关经验材料等上报市局相关部门。

(三)严守宣传纪律,纳入目标考核。在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中,要把握政治和法律方向,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和宣传要求,按照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新闻采访审批工作制度实行严格审批发布。对不按要求完成审批程序,擅自发布新闻报道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责问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司法局、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分局、市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实行月榜制和季度通报制度。开展“法治资阳”主题评选活动,对新闻宣传先进单位(部门)、优秀通讯员、十佳作品等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2

 

资阳市司法局

关于成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高新区分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市局各部门、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打造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特色亮点,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新闻宣传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煜梅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王兰英    副局长

        董志敏    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荣志    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王忠伟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员:      雁江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文毅    安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乐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余晓东    高新区分局负责人

王晓莉    临空经济区分局负责人

葛群慧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人

      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唐建军    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科科长

      市司法局法治督察科副科长

      市司法局立法科副科长

唐贤勇    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科长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人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杨力铭    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叶陈芳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

朱偲苑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

李江友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

      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科长

      市司法局外来企业投诉科科长

        李少勇    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人

              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兼雁城公证处负责人

邓燕萍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黄定明    资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徐荣志担任,副主任由王兰英担任,工作人员由杨力铭、刘燕红、葛群慧、尹璞特、李少勇、朱偲苑担任。

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日常工作,发挥牵头负责、组织协调、上下联通和工作汇总作用。

2.负责承办市委依法治市办交办的新闻宣传工作。

3.负责向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等部门汇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情况。

4.负责与驻资媒体、资阳融媒体中心(资阳日报、资阳电视台)、新媒体建设单位的对接协调工作。

5.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外宣稿件的初审把关。

                                   

 

资阳市司法局

2020415

附件3

 

资阳市司法局

关于组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的通   

 

各县(区)司法局、高新区司法分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市局各部门、下属各单位:

为加强和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舆论工作,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及时开展宣传报道,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经研究,决定组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闻宣传通讯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熟悉了解本局、本部门最新的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具有较强的采集、沟通、交流、协调能力;

(二)具备敏锐的宣传意识和宣传能力,善于捕捉新闻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把握本局、本部门新近发生的新闻事件;

(三)工作作风扎实,服从工作安排,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

(四)对司法行政最新动态和大事件、高层发声等能准确、快速地梳理和学习。

二、新闻宣传通讯员选拔

(一)遵循干部职工自荐、单位部门推荐的原则,各县(区)司法局报送人选不少于3名,高新区司法分局、临空经济区分局报送人选不少于1名,市局各部门报送人选不少于1名;

(二)宣传通讯员工作变动,各地、各部门要及时选拔新的通讯员,并及时报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备案。

三、新闻宣传通讯员职责

(一)负责挖掘、收集、编写和提交各地、各部门新闻通讯稿件,配合多媒体资料的图片视频拍摄等;

(二)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日常撰稿、定期投稿、临时约稿任务,并收集所在部门其它同志撰写的稿件;

(三)提供新闻线索,协助做好新闻宣传作品的核实、编辑、互动、推广工作;

(四)协助新闻媒体、记者开展采访活动;

(五)每名通讯员按照宣传要求的数量和质量报送通讯稿。

四、新闻宣传通讯员权利

(一)投稿优先采用,优秀作品“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多元发布”,新媒体作品注明出自单位+通讯员姓名;

(二)受邀参加“法治资阳”系列主题活动;

(三)优秀作品和本人简介将全部入驻“法治资阳”融媒体矩阵对外宣传;

(四)参加全市通讯员培训、参观和采风等活动;

(五)每年根据投稿和刊稿情况,参评“年度优秀通讯员”,并颁发荣誉证书及法治产品奖励;

(六)推荐“年度优秀通讯员”参加中、省宣传培训。

五、新闻宣传通讯员稿件投递及管理

(一)遵循文责自负原则,个人稿件要提供原创作品,真实可靠,不得臆造、抄袭;

(二)通讯员撰写的稿件(含图片、视频等),均通过OA电子邮件发送至市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或发送QQ邮箱,稿件应注明通讯员姓名、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

(三)通讯员编发的新媒体宣传稿件,应及时推送、链接;

(四)为确保新闻类稿件的时效性,各地、各部门开展的重大活动或重点工作新闻应在活动内1-2个工作日内报送;

(五)新闻稿件的审稿按照《资阳市司法局采访审批工作制度》执行;

(六)市局新闻宣传办将按照稿件审核流程及相关规定报审。稿件的最终发布,取决于稿件质量及新闻媒体。

(七)市司法局每季度通报稿件报送和采用情况。

 

请各地、各部门动员广大职工干部踊跃报名参与,同时做好选拔推荐工作,请于2020419日前将人员名单通过报市局普法依法治理科。

联系人:杨力铭  刘燕红 

联系电话:02826115167

QQ邮箱:419861005@qq.com2977921685@qq.com

 

附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通讯员登记表

 

 

资阳市司法局

                                2020415


附件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通讯员登记表

 

 

工作单位

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

QQ

 

 

 

 

 

 

 

 

 

 

 

 

 

 

 

 

 

 

 

 

 

 

 

 

 

:请报表同时直接扫码加入“司法行政新闻宣传QQ群”,并修改群昵称,格式为:单位+名字

 

 

 

 

 


                                                                                     


附件4

 

资阳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新闻采访审批工作》《新闻宣传

工作制度》的通知

 

市局各部门、下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新闻采访审批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阳市司法局

2020415


 

资阳市司法局新闻采访审批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资阳司法行政“1+4”职能职责工作,促使我局对外采访统一有序、管理规范。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及时、全面反映工作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

1.市局新闻宣传工作办公室(简称:新闻办)负责接洽新闻媒体对资阳市司法局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需求;局机关各部门、下属各单位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如有采访报道要求,需报新闻办按程序报请局领导同意,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2.新闻媒体主动申请采访局领导或向局领导约稿,由新闻办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通知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由相关科室拟写采访提纲和采访内容,报经接受采访的局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新闻办初审并按程序报局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3.新闻媒体申请采访相关科室及下部单位,由新闻办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通知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由相关科室拟写采访提纲和采访内容,报经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新闻办初审并按程序报局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4.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接到采访通知后,应按时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馈新闻办,以便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

5.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敏感问题和影响较大的特殊案例,相关部门应根据统一安排,配合媒体的采访需求,积极开展正面引导、普法宣传、解疑释惑,传播正能量,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

6.资阳市司法局所有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办公室或打电话要求采访且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得接受其采访。

7.局领导参加国家、省、市主办的工作会议、活动,以及有省、市领导参加的市局主办的工作会议、活动,由相关业务科室提供素材,局办公室把关审核,新闻办按程序组织对外发布。

8.局领导到外地的调查研究活动、出席外单位组织的会议或活动,需要报道的,由相关业务科室提供素材,局办公室把关审核,新闻办按程序对外发布。

9.以资阳市司法局名义召开的业务工作研讨会原则上不邀请新闻媒体报道,可拍摄图片、视频用于工作宣传。

 

 

 

 

资阳市司法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一、稿件审查制度

1.资阳市司法局的一切对外宣传稿件必须进行审核。

2.对外宣传稿件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正确导向、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正面为主的原则,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领导审批和统一出口制度。

3.新闻信息对外宣传报道以局新闻宣传工作办公室(简称:新闻办)作为统一接待入口和把关出口,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自行联系媒体或向媒体传递信息稿件。

4.对外宣传稿件必须由局新闻办领导审批,局新闻办统一发布。各相关部门对外宣传稿件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按《对外宣传报道稿件审批表》要求审签。局新闻办对内容及时核实、修改。

5.对外发布涉政法类、案件类等有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信息必须呈报局主要领导终审。

6.涉及市司法局重大决策、重要数据、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的稿件,必须呈报主要领导审定。涉及局主要领导的宣传报道(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7.涉及省级以上领导同志的宣传报道(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必须层报该一级相关主责部门审核后,方能报新闻办发布。

8.重要事宜、重大活动、领导讲话实行通稿制,通稿材料由局办公室负责提供并审核把关。

9.严禁将涉密信息上传外网或泄漏给媒体。

10.其他未尽事宜,一切解释权归局新闻办。

二、新闻发布制度

11.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司法局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公众介绍重大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针对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形成资阳市司法局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12.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通过及时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公布市司法局重大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工作机密。

13.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新闻发言人由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局新闻办负责新闻发布工作。

14.专题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专题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不定期召开,由新闻宣传领导小组应上级部门或社会需求,根据市司法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需要,报请市级分管领导同意后有针对性地安排,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5.发布新闻通稿。市司法局工作动态信息由局新闻办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新闻媒体,同时可将新闻通稿在“法治资阳”融媒体矩阵发表。对于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可安排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也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局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采访。

16.除新闻发言人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以资阳市司法局名义对外发布重要信息。

三、新闻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17.突发、敏感新闻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向市司法局办公室及局新闻办汇报情况,一切处理工作听从统一指挥、领导。

18.要从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及市司法局工作有序开展的总原则出发,积极稳妥处理突发新闻事件。解释说明材料中涉及到的重要数字、重要情节,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并报经局新闻办按程序送签确定后才能对外公布。

19.局新闻办要在第一时间快速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积极掌握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的主动权,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0.各部门要增强对突发、敏感事件的防范意识,一旦发现问题苗头,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上报。

21.具有影响的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局新闻办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由市网信办、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商上级主管部门归口发布。


附件5

 

资阳市司法局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审批表

 

申请日期:              

作者姓名

 

所在部门

 

稿件标题

 

是否涉密

 

发布形式

客户端      视频     资阳电视台□

            法治资阳杂志□

      资阳日报     资阳新媒体□

部门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新闻办领导审核意见:

 

 

              

重要稿件主要领导审核意见:

 

 

                          

办理结果:

 

 

              

        备注:稿件、视频、图片请截图附本表后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