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双龙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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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双龙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首端联动快速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0   录入:安岳县双龙街乡

 

各部门、村、社区:
    为依法、有序、及时处置我乡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岳县交通事故首端联动快速处置工作方案》的要求,现结合当前实际,对我乡交通事故“首端联动”快速处置工作进行部署,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以分管交通管理的副乡长、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副乡长、警务区长、司法所所长、乡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以相关部门、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道路交通事故信访维稳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治理办公室(原综治办),由分管信访维稳的副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各部门、村、社区主要职能按照《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岳县交通事故首端联动快速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13〕184号)、《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事故首端联动快速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函〔2021〕1号)的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各部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交通事故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交通事故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做到案件不查清、问题处理不到位、信访人不息诉罢访,包案工作不停止。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认真履职。
(三)强化值班备勤,畅通情报信息。各村、社区必须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将信息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有力。
(四)严格考核,强化问责。乡人民政府将道路交通事故信访维稳处置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五)出现以下情况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在事故现场处置中,不赶赴事故现场、赶赴事故现场不及时或现场维稳处置不力的。
2.医疗机构因未及时支付抢救医疗费用而拖延或拒绝治疗,相关单位或机构未及时垫付或支付抢救治疗费用,从而引发不稳定事件的。
3.发生信访或不稳定事件,稳控工作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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