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合义乡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岳县合义乡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合义乡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2   录入:安岳县合义乡

合义乡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川委办〔20222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资委办发202211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绿色发展,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采取“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为推动安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乡、村(社区)田长制和相关配套制度,基本形成网格化耕地保护新机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实现每一块耕地都有田长负责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加合理。

二、组织体系

)分级设立田长

1.乡设田长、副田长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田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田长,落实乡包村(社区)负责制。

2.(社区)设田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统筹下,村(社区)范围内设置网格员,由村级“两委”委员、村(居)民小组组长担任。

)分级明确职责

乡级田长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完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巡田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和责任监管。乡级副田长协助乡级田长开展工作,落实责任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任务。

村级田长负责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具体工作,建立耕地保护监管网格员队伍,加强日常巡护和宣传,落实源头管理责任,督促耕地承包主体和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将耕地转化为其他农用地的行为,开展劝耕促耕行动,组织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管护。

)明确工作机构。设立田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村建办),在级田长的领导下,负责田长制日常工作,制定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工作要点,督促落实田长议定事项,按规定开展督查考核,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级田长报告工作,监督指导、协调推进田长制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副乡长谢宗刚同志兼任成员为乡村建办、农服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主要任务

)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按照耕地保护优先原则,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严控新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统筹能源、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用地需求,少占耕地、主动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遏制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制定流出耕地恢复方案并有序实施,从严做好恢复耕地验收与认定,严厉查处各式“复耕乱象”。科学实施国土绿化,合理确定绿化目标任务和范围,不断优化耕地和林地空间布局,探索构建造林绿化与耕地保护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严格管控“非粮化”,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用途。按照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原则,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流程监管,严格新增耕地核定,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指标信息可追溯、可跟踪、可核实。坚决遏制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湖造景、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

)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建档立卡、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坚持定量、定质、定位、定用、定责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将永久基本农田外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纳入储备区管理。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管理,严格做好补划审查论证工作,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质量高、数量足。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生产活动,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种植花卉苗木草皮、挖塘养鱼和建设绿化带及破坏耕作层的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种植设施等“非粮化”行为。

)巩固提升耕地质量。严格落实《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建和改造提升并重,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一批“集中连片、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有序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增减挂钩、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有效增加耕地和水田面积,加快实现耕地集中连片、质量提升、生态优美。大力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严格执行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重点用于新增耕地、劣质地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退化耕地治理,提升耕地地力等级。落实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有序推进轮作休耕。扎实开展农村撂荒地整治,制定应对方案,加大政策引导,坚决防止边整治边撂荒。

)加强耕地监测监管。畅通举报渠道、丰富监督手段,着力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健全田长制日常工作架构,落实机构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目标责任到位、制度政策到位、督查考核到位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田长调度机制,田长、副田长每月至少巡查1次,村(社区)田长要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村(社区)要及时向田长制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定期通报田长制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严格考核监督。将田长制执行情况作为耕地保护工作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自查、督查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清单销号管理,确保全面按质完成整改。对在田长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群LED宣传标语、宣传条幅等,大力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田长制相关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